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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满意服务在春节”活动
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满意服务在春节”活动,积极推出便民利民惠民安民举措,努力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加强治安防控护民安。各级公安机关在街面路面、车站码头、机场和人员密集地段,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盗抢、扒窃和倒卖车票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长沙、株洲、衡阳、湘潭、郴州、怀化等地公安局从巡特警部门抽调警力到重点路段、重要路口巡逻设卡,并在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协助开展安检巡逻,有效提高了对违法犯罪的震慑力。永州、邵阳等地加强对火车站周边“碰瓷”人员打击力度,节日期间共抓获“碰瓷”人员18名。各地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犯罪嫌疑对象的布控摸排,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春节期间,全省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各类侵财型案件大幅下降,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开展访贫问苦暖民心。年前,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各自联系点开展访贫问苦,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治安、交警、消防、人口、经侦等部门突出公安特色,分类确定一批重点企业、单位、场所等,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派出所立足辖区实际,深入辖区群众,全面了解掌握辖区群众生产生活的真实情况,最大限度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刑侦、信访部门认真梳理近两年重要案件受害人、重点涉访涉诉信访人,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民警,开展回访慰问活动。广大民警切实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将案件(事故)的受害人、涉及公安诉求的信访人、见义勇为的先进分子、城乡贫困人员、英烈家属、困难民警等11类对象作为公安机关的必访对象,积极向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春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共走访各类群众11.9万余人、企业5400余家,做好人好事6400余件,排查矛盾纠纷2000多起,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300余条,送去物资及慰问金800多万元。
保障出行安全顺民意。将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出行作为重中之重,超前谋划部署,先后出台了《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十条刚性措施》、《关于全省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预警通知》等29个文件,成功应对了京港澳高速公路历史客流高峰突发情况、雨雪冰冻天气等情况,确保了全省道路畅通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始终突出客运车辆源头整治,全面实行“两证”制度,共发放“春运车辆临检合格证”3.8万张、“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4.2万张,清理了一批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开展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深入2565个专业运输企业,检查客运车辆4万余辆,排查消除客运车辆安全隐患2000余起。在全省设立527个交警临时执勤点,严查重处超速、超员、超载、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温馨提示活动,各市州通过工作微博、交警微博群每日发出不少于5条的春运实时道路通行信息。长铁公安处、机场公安等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了春节期间民航、铁路运输安全有序。
推进“清剿火患”行动解民忧。全省各公安消防部门深入各大娱乐场所、重点企业、内保单位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除夕“零点行动”。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印发《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的通告》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需知》,加强对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重要节庆活动场所实施现场监护。大力开展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调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播报全省“零点行动”动态,普及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认真做好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春节期间共举办大型活动310余场次,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春节期间,全省共检查重点防火单位20335个,发现火灾隐患16016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57478个,查封276处,责令三停151家;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77.1%、29.3%,并实现了火灾零伤亡。
改进管理服务便民事。针对春节期间外出务工、经商、学习的返乡人员办理户口、证照等各项业务的需求,全省县级以上公安局坚持服务窗口照常开放,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