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创先争优”当先锋 “林业棚改”惠民生

文章来源:  时间: 2012-05-09 09:18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资兴市围绕林业棚户区改造这一惠民工程,充分发挥项目单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强力打造老百姓放心工程。此项目今年将完成建房20栋,有17栋主体工程已完成,年底将有499户可搬入新居。

把准群众需求,构建“和谐棚改”。是部门协作聚合力市政府把林业棚改项目列为“民生100工程”之一,先后5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棚改工作,成立了由方市长任组长,市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林业、国土、住建、规划等23个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挥部,设立党员示范岗,对棚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及时协调解决棚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16件,兑现房屋、加工厂、青苗、道路、坟墓等补偿金180余万元。二是党员践诺当表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项目单位开展“立足棚改比作为”党员承诺活动,党员干部带头作出承诺,实行“台账+销号”制度,促使党员着眼长远看棚改,促进棚改当表率。指挥部12名党员共向社会承诺76条,已完成承诺61条,及时化解拆迁矛盾和纠纷30余起,帮助拆迁区居民解决了52个生活难题。三是阳光操作促和谐。项目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6个项目单位逐户进行惠民政策宣传、情况核查摸底,确保人人有保障,户户有房住棚改名额审核实行三版公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在第一、二批棚改名额确定中,各党员干部发扬风格、主动退让,顺利核定了1198户林业棚改名额。

维护群众利益,建设“惠民新居”一是减免服务收费。对棚改项目中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予以减免,各项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减半收取,共免收各项政策性收费近300万元,减免劳保统筹基金、城建垃圾处理、防雷检测等服务性收费约150万元。二是减少征收负担市政府选定较为经济实惠的地段用于棚户区建房,及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土地供给零附加费(只按成本价最低价收取),此项共减轻林农负担600余万元。三是降低建设成本通过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和建设工序,解决了许多价与值不对等、部分建筑材料价位虚高等问题,正确确定了经济实惠的房屋主体价格,节约建设成本和开支100万元。

强化责任监管,打造“放心工程”一是资金专项管理。项目资金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独立核算,项目开支严格按财政审批程序(工程项目正规预算—财政经济建设股签署意见—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核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或由招投标办审批)办理,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二是严格工程监管。实行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监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全浇筑楼面,工程监管实行了分片包干制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部、室和个人,明确了每道工序程序,落实了安全责任和奖惩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三是加强质量监督。成立质量验收小组,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为保证隐蔽工程及时验收,指挥部党员干部取消双休和节假日,落实“三同”(与施工队伍同吃、同住、同时上下班),工程施工期间,质监组共下达整改通知15份,整改条款30余条,停工整改8次,确保了工程安全和质量,项目实施以来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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