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创先发〔2012〕11号 转发《关于以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为契机深入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 2012-05-17 09:13

 

转发《关于以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

为契机深入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

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总工会,省直机关、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省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党组(党委),中央驻湘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省直机关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委:

    现将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以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为契机深入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的通知》(创先发〔201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湖南省总工会

 

                            2012425

 

 

关于以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为契机

深入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总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管金融机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党组),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紧紧抓住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契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先争优掀高潮、喜迎党的十八大”为主题,深入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对于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2012年全国工会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倡导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鼓励党员、职工立足本职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积极营造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和尊重劳动、鼓励劳动、保护劳动的社会氛围,使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成为广大职工的共同追求。要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深化“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活动,使党员、职工在劳动竞赛中创造财富、争当先进。要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广泛开展小发明、小改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推动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要扎实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开展富有成效的技术技能培训,加快职工技能实训基地、职工职业技能网站及技术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工技能水平提高。

二、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宣传表彰活动,激励广大职工争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

“五一”前夕,全总将表彰一批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他们也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模范。各地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劳模选树和培养,结合庆祝“五一”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主旋律,广泛深入开展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活动,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工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现稳中求进总目标作贡献。要深入学习宣传全国企业工会工作红旗单位、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要加强对“五一”期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的策划,通过召开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组织先进典型巡讲、召开劳模座谈会、举办“五一”晚会、职工运动会、职工文艺汇演等形式,激励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

各地工会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紧密、组织健全等优势,组织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学习践行雷锋精神,掀起学雷锋热潮。要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准确把握这条道路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把这条道路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要加强先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打造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等职工文化品牌,不断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深入落实“两个普遍”,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要继续落实工会组建三年规划和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努力实现2012年全国建立企业工会组织要净增63万家以上、建会率达到78%以上,企业工会会员净增1000万人以上、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85%以上;同时,实现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达到70%,实现女职工组织覆盖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到95%。各地工会要充分发挥党工共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作用,大力加强工会组建工作,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要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抓好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专业化队伍。同时,要认真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着力解决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推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就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制定指导意见,继续开展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全面认识面临的困难和机遇,增强信心,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

四、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要在党工共建创先争优中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要求,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要在全国企业工会中实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破解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难题,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工会民主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制定工会基层组织实行会务公开的意见,推动基层工会会务公开,进一步落实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举权;修订《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制度建设;总结推广乡镇(街道)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的做法,推动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建立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要扎实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组织动员各级工会干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察民情办实事、抓基层打基础,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要及时总结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抓好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文化成果的转化运用,努力实现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及时将贯彻落实的情况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国总工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
ICP备案号:湘ICP备17016663号-1

欢迎您访问红星网
您是第 位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