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四个结合”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文章来源:  时间: 2012-05-31 09:12

 

    株洲县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通过抓支部建设、抓书记管理、抓队伍培育、抓基础保障方面的“四个结合”举措,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机制,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

一、“示范创建”与“帮扶整顿”相结合,建强支部堡垒。

一是示范创建树标杆。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好”标准,通过群众测评、组织互评、领导讲评,对全县544个基层党组织进行定等分类。评选测评结果前10名的党组织作为全县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模版。龙凤乡天台寺村党支部、渌口镇松西子社区党支部,被评为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支部,工作经验面向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广。二是帮扶整顿促提高。对评定为“一般”和“较差”的软弱涣散村级组织,采取领导联点、部门帮带、工作组入驻等举措,帮助进行建设整顿,晋位升级。今年全县共派出31位县级领导,89个后盾单位、14个企业和89名工作队员联系帮扶29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截至目前,共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93个,帮扶整顿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责任管理”与“调整退出”相结合,管强书记“龙头”。

一是以考核管理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管党责任。出台《乡镇党委书记考核办法》,明确“书记抓、抓书记”,重点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管党责任情况,管理任用村级组织负责人,履行加强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规范组织生活职责等方面进行考核,督促乡镇党委书记切实发挥抓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的龙头作用。二是以退出机制调优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出台《村干部职务退出办法》,对不能正常在村履职和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村“两委”干部,除主动辞职外,采取组织调整、劝其退出等办法,使不胜任工作和发展要求的村党支部书记“让贤”和“腾位置”,进而选优补强村级组织带头人,保证村级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水平。目前已有1名不能正常在村履职的村党支部书记主动辞职,另有1名村党支部书记被诫勉谈话,留观2个月。

三、“提升素质”与“培养选拔”相结合,育强干部队伍。

一是注重学习培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建立乡村干部培养机制,乡镇、村班子成员分别结对培养村、组后备干部。制定乡村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乡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乡村干部“一人学一技”活动,在全县确定11个农村实用技术项目和建立22个学用基地,帮助每名乡村干部学习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提升服务基层群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已开设乡村干部“一人学一技”培训班3期,100多名乡镇干部初步掌握禽畜养殖,花卉、果蔬种养等技术,正积极运用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带动村民致富上。9月份将举办村书记、村主任培训班。二是注重培养选拔,优化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采取“双培”模式,将优秀非党村组干部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培养成村组干部,既为村党员队伍注入鲜活力量,又有利于积极发挥村组干部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创先争优意识,推动农村基层工作发展。今年确定发展248名优秀非党村组干部为党员,240名农村优秀党员被推选为村组后备干部。

四、“建好场地”与“待遇激励”相结合,抓强基础保障。

一是建好用好组织活动阵地。采取县财政补助建一部分,联点帮扶、对口支援、企业社会捐助帮建一部分等方法,全力推进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坚持监管用并举,完善活动场所配套设施,规范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建好一个、规范一个、完善功能、发挥作用。今年全县确定新建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40个。二是建立待遇激励保障机制。出台《农村基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规范提高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基层干部待遇保障水平。村级转移支付由村均5万元提高到6万元;村干部待遇由基本报酬和工作奖励两部分组成,按照工作实绩考核档次和工作奖励情况,领取不同比例的补贴及奖励待遇,明确“干好干坏不一样”;退休村主干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0元,并建立补贴标准定期增长机制,使基层组织干部“退后有保障”;评选表彰“县十佳村干部”,注重在村干部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让基层组织干部“干好有希望”。今年拿出1个乡镇职位面向在职村干部招录公务员,拿出2个乡镇事业编制面向在职村官招聘,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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