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基层组织年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邵阳县出台了《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考核办法》,采取自查自评、组织考核、量化打分、排名定级等办法,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规定,提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强组织、增活力,实现全覆盖、受欢迎总体目标。
自查自评。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机关单位党委(组)对照《邵阳县基层组织建设年考核细则》要求,逐项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活动开展进行点评,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加以落实。
组织考核。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组成考核组,半年考核一次,采取“听、看、查、访、评”等形式,对被考核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进行逐项考核。
量化打分。该县《考核办法》规定,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对照《考核细则》中是否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氛围是否浓厚、三会一课是否落实、民情台帐是否务实等若干项目逐一打分,分数精确到0.5以内。同时还设置了加减分内容,包括参与县委重点工作、重要项目、重大活动等表现优秀或作出重大贡献等加分项和受到通报批评、诫勉、组织处理等减分项。
排名定级。县委组织部将各考核单位的得分进行排名,并按照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在90公以上为优秀,80-89.5分为良好,70-79.5分为合格,69.5分以下为不合格。排名定级结果在全县公布,并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绩效文明考核党建工作评分的主要依据,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在考核排名中,处于后3位的单位,其党委或党组书记和相关责任人不提拔、不重用、不调动,并进行诫勉谈话,情况特别严重的进行组织调整。根据考核结果,该县还及时召开样板会或倒现场会。
办法出台后,全县各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工作热情高涨,该县今年在建的199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预计10月底前全部完成;22个乡镇场“五小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远程教育终端站“管、学、用”得到进一步规范,达到了专人负责、全时开放、实时有效的目的。每个乡镇列出了3-5万元、县直机关列出了1-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列出了不少于5000元的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费用。推出了县委常委联乡(镇)、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联点(村),培育党建示范标杆工作机制,全县现有村、非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社区、机关站所、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县级基层党建示范点140余个,各乡镇按照基层党组织20%的比例创建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