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竞争性选拔激发干部活力
文章来源: 时间:
2012-09-26 08:38
“竞争性选拔是阳光下的公平‘赛马’,是基层乡镇负责人同台竞技的‘专场’,是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绿色通道’。”作为离县城70公里的偏远乡镇的党委书记,通过竞争性选拔,曹伟宏成了湘潭市副县(市、区)长提名人选。
曹伟宏只是竞争性选拔用人制度受益者中的一个代表。在湘潭市,干部竞争性选拔得到多层面、分类别推进,通过竞争性选拔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150多名,占同期新提任县处级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其中,公开选拔了2名30岁左右的副县(市、区)长提名人选;竞争性选拔配备了7名县(市、区)检察长、法院院长、公安局局长(政委)提名人选;竞争差额推荐了8名副县(市、区)长提名人选;70余个市直单位通过竞争性选拔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131名。
“竞争性选拔,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有利于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干部素质、扩大选拔民主,既是选人用人机制上的一次创新,也是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有力保障。”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认为,通过竞争性选拔干部,选出群众最满意最合适的干部,才能使干部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竞争性选拔,阳光下的“赛场选马”
干部队伍建设直接关系一个地方的发展和百姓福祉,选准用好干部,对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竞争性选拔干部就是湘潭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实践的检验,也成为当地干部群众较为认可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这样一种办法,较好地把选拔干部变成了阳光下的‘赛场选马’。群众干部对竞争性选拔满意度也有明显提升。”陈三新将竞争性选拔干部比喻成阳光下的“赛场选马”,在期望“千里马”在赛场上脱颖而出的同时,也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道路上不懈探索。湘潭市实施了包括“竞争选拔一批”内容在内的“三个一批”干部战略,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以实践创新推进制度创新,激活干部队伍“一池春水”。
湘潭市竞争性选拔干部没有停留在一时一域、一人一岗,而是全面推行、制度化操作、科学化运行。无论是换届中县(市、区)领导班子新提名人选,还是市直单位从本系统、本单位内部提拔产生人选,都采取竞争选拔,竞争选拔也已成为湘潭提拔使用干部的主要方式。
突破地域局限,湘潭全面拓宽干部选拔视野。选拔没有局限于原单位、本地区,而是更加注重面向整个系统、基层一线。比如市纪委、团市委、市教育局等36个市直单位,把竞岗范围延伸至全系统,拓展到了县(市、区)。去年县(市、区)委换届中,有8名乡镇党委书记进入了县(市、区)党政班子。
“三类比选”、“三类差选”、“三项考评”三大模块共同组成了湘潭市竞争性选拔模式。根据空缺职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分类设置专业、资质、经验等任职资格条件,既有效防范量身定做嫌疑、拓宽了干部选拔视野,又防范了盲目竞争可能带来的人岗不适。通过公开考试、演讲答辩、绩效甄别,逐轮淘汰、比较择优,有效防范了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较好体现了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对差额考察对象,实化干部德的考察、强化干部一线考察、量化经历考察,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好转。
服务对象评干部,力促作风大转变
把干部初始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让服务对象来选干部。更加公正的用人机制,将干部提拔任用由“伯乐相马”变成“赛场选马”、“群众评马”,真正使下的干部服气,上的干部争气,真正使社会信服、群众认可。
湘潭市竞争性选拔不仅设有领导评委、专家评委,而且还专门设有同事职工评委、服务对象大众评委、“两代表一委员”观察员评委。其中,专家评委权重约15%,领导干部代表权重不超过30%,单位干部职工、“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代表权重不低于45%。通过合理确定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人员范围和权重,让知情人投知情票,较好地实现了党管干部与扩大民主要求的有机结合。
才能和品德在竞争性选拔干部中,也是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湘潭市凭德才、凭实绩用干部,在竞争性选拔干部中,强化对干部德的考察,对14项反向测评要素进行“官德拷问”,凡德的反向测评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不提出提拔使用的意见。同时,不简单以票取人、以演说取人,而是把近三年绩效考核情况、个人综合素质情况、竞职推荐情况结合起来进行择优比选,从制度设计上保证让干事的上得来、竞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