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通过“三抓三增强”,确保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好、作用发挥好、组织发展好。
网格化布局抓组建,增强党组织覆盖面。建立分片党建帮扶责任制度,由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县工商联)统筹指导、将全县非公企业按乡镇、社区及行业划分为18个片区,指派各乡镇党委及县经信局党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商务局党支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党委为片区非公企业党建责任单位,负责抓好本片区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按照企业规模和党员数量,对正式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且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非公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3人以下的非公企业,采取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小企业联建、村办企业实行与村、社区挂靠建的形式设置党组织。同时每个分片区建立联合党组织,归口片区非公企业党建责任单位党组织管理。目前全县共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92个,覆盖487家非公企业,应建、已建率达100%。
内外力结合抓提质,增强党组织作用力。一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两推一选”的要求,把企业经营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党员培养发展为党组织书记,促进党建工作与企业管理经营互相结合与促进。对新任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县委统一组织进行1次轮训,增强其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工作帮扶指导。各片区非公企业党建责任单位选派4-5名工作人员组成党建工作指导组,县委组织部派出18名组工干部,每人担负1个片区非公企业党建联系指导工作任务。县委从县管党费中列支专项经费,对完成组建任务,验收合格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给予1000元的活动经费奖励。结合非公企业实际,各党建责任单位党委分片、分类指导非公企业开展“党员职工技能比拼”、“为企业发展献计、为党旗增光添彩”、“党员示范岗”等各种党组织活动,促进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
制度化建设抓管理,增强党组织规范性。规范非公企业党组织基础建设标准,要求做到“八有”:即有活动场所、有牌子、有党旗、有规章制度、有电教设施、有管理台帐、有党建学习资料、有党务公开栏。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县委组织部每年从党费中下拨一定的党建经费给非公企业党组织,并规定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每年按照职工工资总额5‰的标准,安排党组织内部活动经费。明确规定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任务、党组织书记工作职责,建立“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职工群众、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培训等10项党建工作制度,以制度化管理促进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规范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