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434期)

文章来源:  时间: 2012-10-29 10:01

 

省社保局建立健全窗口服务制度

促进窗口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湖南省社保局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梳理、总结,优化一系列服务举措,制订了服务标准和考评措施,促进窗口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服务至上,始终把方便让给群众。立足于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全面分析、总结窗口服务的成功做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群众办理社保业务更放心、更舒心。优化服务内容。取消指定银行办理业务的做法,让离退休人员可以自主选择银行领取养老金,有效解决了老同志领取养老金排队时间长和对指定银行服务不满意的问题。实现了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乃至全国无障碍转移。实行参保费用银行远程代缴,确保流动参保人员得到更方便、快捷的公共保险服务。改革失业人员领取社保补贴的方式,将参保人员先全额缴费后申报补贴,改为直接缴纳扣除补贴后的剩余部分,将“先缴后补”改为“同缴同补”,服务更加人性化。拓宽服务渠道。开发了“湖南省企业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大厅”,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便可办理保险业务。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经办大厅”社保信息查询服务网络,参保对象可以在任一协议金融机构,查询社保信息、缴纳社保费用,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苦练内功,主动把难题留给自己。对照全省、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从规范化服务和优质化服务入手,破解提升效率、公开信息、限时办结等难题,提升自身服务水准。公示服务事项。将养老保险业务的政策依据、所需资料、办结时限、注意事项等信息上墙面、上屏幕、上柜台、上网络,全面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建立短信平台,为参保单位提供缴费提醒、信息变更、办结告知等短信提示服务。开通了两条企业养老保险咨询服务热线,解答各类咨询问题。制定服务承诺。针对主要保险业务,作出“一个月、一工作周、一工作日、一刻钟”内办结的服务承诺。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在政策出台后1个月内落实到位;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业务,在参保登记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家标准为45个工作日); 退休待遇核定、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大厅远程视频认证、银行社发信息修改、个人信息查询和出具参保缴费证明,在15分钟内办理完毕。评议服务效果。在每个前台岗位设置电子评价器,每办理一笔业务,都请服务对象进行现场评价,以此作为前台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设立网络、电话、意见箱和意见簿等多种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评议。

强化督导,确保把服务落实到位。切实加强督促和考核,保证服务窗口和服务人员把各项服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让群众实实在在的受益。建立督促制度。建立领导大厅值班制度。实行一线窗口现场管理,在帮助办事群众处理各类非常规业务问题的同时,督促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建立追责制度,依托全省统一开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安排专门处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业务办理历史记录,督促服务举措和标准落到实处。出台激励措施。扎实推进“三亮三比三评三创”活动,积极争创省直机关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群众满意窗口”,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员示范岗”和“业务标兵岗”评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制度规则执行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将局干部职工、省级参保单位以及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分别纳入不同的考核评估范围,建立和实施不同的考核评估标准和体系,明确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激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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