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1月2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廖英)近日,昭山示范区的东南机电厂、南天电器塑料厂等困难集体企业的161名职工都领到了城镇职工医保卡,大家笑逐颜开。54岁的张胜乐呵呵地说:“有了医保卡,以后有个三病两痛就不怕看不起病了,党的政策真好!”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为了使社会保障网的张力更大、线条更密,早日实现全民化、全面化,5年间,湘潭填补了一个又一个社保“空白地带”,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成。自2007年起,全市共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12亿元,其中为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75亿元。
扩大社保覆盖面
这5年,是湘潭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发展最快的时期。
社保工作旨在惠民。为了让全市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赔、失有所助”,湘潭结合《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
通过政策宣传、征缴稽核、部门联动、严格执法、社保补贴、财政协保、分户缴费和开展全覆盖示范区建设等多种途径,截至2012年4月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万人、31万人、48万人、39万人、32万人,比2006年底分别净增了8万人、3万人、15万人、12万人、10万人。
2008年,湘潭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1年7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到2012年3月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30万人,34万人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较早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没想到自己还能领养老金了,太高兴了。”今年6月26日,岳塘区荷塘乡60岁的赵秀娥笑容灿烂。当天,岳塘区向全区1281名被征地农民发放了职工养老保险金。
2007年以来,湘潭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10亿元,共向上争取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54.9亿元,共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12亿元。
今年1-9月,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共扩面6.7万人,基金征缴合计26亿元,同比增长30%,较往年有明显提高。
解决社保突出问题
9月1日,在高新区双马镇的社保宣传周活动中,凳桥村41岁的郭建光说:“参保还是好,以后养老有保障。”
郭建光属于2008年10月1日前被征地转户人员,像他这种情况,可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方式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他需一次性补缴15年,总额为42379.2元。但是,政府可为其补贴3年,即8380.8元。这样,郭建光只需补缴33998.4元。郭建光笑着说,他这就去准备钱缴费参保。
5年来,湘潭着力解决社会保险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给全市百姓交上一份暖心的民生答卷。
——积极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从2009年开始实施,到2011年底,全市共有2.1万余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此基础上,今年市政府出台了解决2008年10月1日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政策文件,目前,城市两区正在全面开展宣传动员、摸底核实工作。
——积极开展城镇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补建工作。2007年以来,着力开展了对原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城镇退伍军人、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补缴补建工作,共对6万多人进行了补缴补建。
——对符合特殊工种、病残职工提前退休条件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全面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共解决3700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以及从事特殊工种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
——建立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对国有、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和非公有制企业不稳定人员采取政策引导、分户缴费等办法,促进职工参保缴费,共计为110家企业进行了分户缴费,涉及参保人员1.7万人。
——积极做好破产改制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改革社保补贴发放方式,实行“同缴同补”,基本解决了2万名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4050”人员社会保险接续问题。
——全面解决困难企业8万多名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问题,为1.7万名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补建个人账户。
——将破产改制企业的4000多名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旧伤复发治疗、辅助器具配置、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得到妥善处理。
大幅提高社保待遇
近年来,湘潭大幅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幸福感大大提升。
湘潭连续8年坚持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向退休早、职称高群体倾斜。2012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平养老金水平达到1532元,比2007年增长732元,年均增速12%,全市13.7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2007年以来,失业保险金水平随着最低工资的上调而不断增长,有效发挥了基金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2009年起,实施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政策,支出5930万元,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的作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63%提高到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6万元,大病互助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18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9万元。统筹基金年度总支出由1亿元增加到4亿元。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住院个人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水平大幅提高,尤其是工亡补助金成倍提升,在为用人单位减轻工伤补偿负担的同时,也让工伤职工享受到了更高的补偿待遇。
生育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全面实现了计划生育人员政策内项目生育分娩费用全额支付,大大减轻了参保生育对象的个人负担。实现了生育津贴的统筹发放,进一步缓解了育龄女性的就业歧视。
与此同时,湘潭还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认真抓好审计及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和问题,促进了社会保险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运作规范,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