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机构承担法律援助工作,并有经费保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创文工作对湘潭市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与服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1月3日,我们从湘潭市创文办获悉,湘潭市不仅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城市”,而且法律援助亲民暖心。 93%以上的人受到不同程度法制宣传教育 从法制宣传教育的动员、部署到实施的各环节,湘潭的特色是注重全民参与。近年来,湘潭年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余万份,组织各行各业参与依法治理创建活动30余家。5年来使全市270余万公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占全市总人口的93%以上。崇尚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已成为全市公民的行为习惯。 成功组建“法律援助1小时工作圈” 将法律援助网络纵向延伸到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拓展到劳动局、环保局、信访局、军分区等10个部门,并在全市12个市直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这个便民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业内人士称为“法律援助1小时工作圈”。“法律援助1小时工作圈”的好处是,法律援助当事人借助交通工具,在1小时内即可到达就近法律援助站点,申请法律援助。 湘潭法律援助还突出“亲民”、“惠民”两大特点。2012年,市本级、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均建立法律援助便民窗口,每个便民窗口均设立等候区、接待区、保密会见室和残疾人通道,雨湖区、岳塘区的便民接待窗口建设也有望在今年启动。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五保、低保对象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还降低受理门槛,开辟绿色通道,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及时受理。 据统计,近3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年均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00余件,免去律师费用1100余万元,法律援助已成为困难群众寻求法律保护的首要选择。市法律援助中心还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