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县委组织部
一、实施背景
株洲县地处株洲市南缘,是传统农业县,辖14个乡镇,248个村,18个农村社区(居委会)。全县共有党员16115名,党组织671个,其中农村党员10876名、农村党组织370个,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心和主战场在农村。
当前,全县农村整体发展态势和村组干部队伍总体素质比较好,但从新形势、新任务对建设新农村提出的新要求来看,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一是发展意识不浓。一些村组干部思想保守,习惯于“守摊子”,认为村级发展只能依靠上级,自身难有大作为,等、靠、要思想严重,打不开农村工作局面。二是发展本领不硬。一些村组干部由于视野不宽,或能力不强,或引导不力,或服务不够,未能充分结合区域、资源优势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带领村民群众致富。一些村由于缺乏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出现了后继乏人的局面。三是发展力量不强。村级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仍然依靠村两委3、5个干部想办法、出点子、抓执行,精力难以集中,成效难以保证。党员、组长、广大群众发展的主体意识和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没有调动,群众发家致富愿望更多的依靠自家打拼,难以形成“抱团”效应。
县委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重要工作契机,将推动村集体经济和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体县委常委到各自联点乡镇、村深入开展调研,并赴温州学习考察村级经济发展成功模式,反复研究讨论后,制定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建设“3+2”模式的意见》,为我县村级经济社会事业全面提升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模式。在1年的实践和摸索中,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强烈,收效良好。
二、基本做法
1.平拓下移,建设村级组织科学结构。一是拓展机构职能。明确村级“三大组织”,即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和考评办法,尤其要求在每村建立1个符合本村发展实际、体现本村产业特色的经济合作组织,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向经济合作组织的延伸拓展。目前,已组建各类村级经济合作组织127个。二是明确依靠力量。着力建设“两支队伍”,即村党小组长队伍、村民小组长队伍,按照地域型、职能型、攻坚型等方式合理设置党小组,选优配强“两小”组长,强化“两小”组长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规范其履职、严格其奖惩,实现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心下移。全县已组建各类型党小组1027个。三是突破用人瓶颈。采取将优秀的非党员村、组干部培养发展成党员,将优秀党员培养成村、组干部的 “双培”模式,着力解决村、组干部后继乏人和村、组党员“空心”问题,积蓄后备力量。今年以来,采取“双培”模式发展农村党员128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07人,部分乡镇实现了村干部党员身份“全覆盖”。
2.整章建制,促进村级组织规范运转。一是明晰工作重点。合理划分并清晰界定村级“三类组织”和党小组、村民小组的工作职责。明确村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统领作用,规范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村级社会事业中的引领作用,突出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促进村民致富中的带领作用,强化党小组和村民小组在执行村“三大组织”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有侧重的科学运转模式。二是整合工作制度。对近年来加强农村各类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条例进行细致梳理,将其中贴近实际、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40余项制度分门别类整合到“三类组织”和“两支队伍”的日常管理规范中,使“三类组织”和“两支队伍”开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的放矢。三是加强工作协调。在机制建设上对农村各类组织、各方力量的协同配合予以规定。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三类组织”的协调。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财务规范透明。提倡“三类组织”领导成员之间、“两小”组长之间交叉任职,确保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3.激励约束,增强村级组织内生动力。一是选拔与培养并行。对“三类组织”领导成员和“两小”组长的选拔条件、产生办法、实施步骤分别予以规定,严把各类组织领导成员的“入口关”。县委、乡镇党委和有关涉农部门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和需要,分别制定“三类组织”领导成员和“两小”组长年度培养培训计划,定期、分层、分类开展履职能力、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等方面的培训。二是保障与激励并举。全县村级转移支付标准从村均4万元提高到6万元,离任村主干补助每人每年提高到1200元,将符合条件的其他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纳入补助范围,全部由县财政负担。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按月打卡到位,绩效报酬则根据考核,按照基本报酬的120%、100%、50%的比例发放。给予“两小”组长合理经济待遇,并建立定期增长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村干部考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干部、优秀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奖励、优秀“两小”组长选拔为村干部的政策。三是上评与下议并重。县委出台《株洲县农村基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村干部职务退出办法》,乡镇指导各村两委均制定了《党小组长考核办法》、《村民小组长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层层加强考核。完善“三类组织”领导成员和“两小”组长的实绩认定机制,由单纯的上级考核向与基层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形成村、组干部凭实绩说话,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的生动局面。
三、主要成效
1.实现了领导方式的转变,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村级“三类组织”职责、任务和管理制度的明确,让村党组织在统领层面上回归领导核心,村民自治组织在工作层面上回归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在生产层面上回归促民引民致富职能。村级组织的领导方式,由过去单纯行政命令推动的“硬手段”变成了行政推动加经济引导相结合的综合手段。村组干部在思想上把自己和村民群众的关系由过去的指挥者进一步转变为指导者和服务者,更多地运用政策法律、说服教育、沟通协商、示范引导等手段来抓工作,形成了党群一心、干群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洲坪乡乌石垅村党支部副书记、大学生村官蒋朓辉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创办的优质脆枣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从最初的10亩枣树扩大到现今的60余亩,带动本村90户农户发展枣业,走出了一条林中养鸡、林下种草、山塘养鱼、规模养猪、山村休闲旅游的生态农业循环模式。全村党员群众对村两委干部示范帮带、促民致富的发展思路极力拥护,各种久拖不决的村级“老大难”、“老欠账”问题,也随着村民群众情绪的理顺迎刃而解。
2.实现了组织方式的转变,激发了干部群众活力。“三大组织”、“两支队伍”管理和作用发挥机制的建设,让村级发展依靠力量更加坚实,村组干部职责分工更加精细,党员、群众谋求发展积极性更加高涨。村级工作的组织方式,由单纯依靠村“两委”干部向更多地依靠党员、“两小”组长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转变。古岳峰镇腰塘村按地域相邻原则,在19个村民小组中组建了5个党小组,村“两委”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分到村民小组和5个党小组,党小组将任务分解到每一名党员,党小组每季度交叉评议考核实绩。一年来,各党小组组织党员在村级环境卫生整治、村部建设征地协调、良种有机水稻种植合作社建立、重点人群帮扶教育、邻里纠纷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站在第一线,冲在最前面。原来难以落实的事项,现在只要召开党小组长会就能很快落实,党组织的威信、党员的模范作用更大程度地得到了村民的认可。同时,腰塘村的村两委干部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村级长远谋划中,正如村党支部书记李拓夫所感叹的:“没想到党小组长的作用这么大”。
3.实现了发展方式的转变,增加了农民群众收入。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让农村自然资源、产业资源、人力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村级经济的发展方式,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向抱团式、建立经济共同体转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市场化运作,以争取政策资金、吸收合作资本、传授种养技术、签订产销合同、规范股权分红等措施,避免了农业增产农民不增收、土地撂荒资源浪费、信息不灵销路不畅、技术不硬种养赔本等问题的发生,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得到了保证。龙凤乡天台寺村是我县最偏远的山区村,村党支部书记曾顺清充分利用本村优良的生态环境、丰富的山林资源,发动成立了种养殖合作社。合作社以竹林土鸡和牲猪养殖以及楠竹、笋、蕨、藤茶、油茶深加工为主业,发展社员130余户,带动本村500余人就业。今年,天台寺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4万元,入社会员户增收2万元以上,早年外出务工的村民纷纷回村加入村合作社,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为自己打工”的夙愿。127家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覆盖了全县70%以上的村,吸收会员5千余户、2万余人,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