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铅山县实行党员“评议退出制”

文章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 2013-03-20 13:03

  铅山讯,近年来,江西铅山县把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加强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的重要工作,完善评议制度,畅通党员“出口”。2012年以来,全县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96名,劝退、除名73名,开除党籍23名。
  铅山县运用“党内票决”与“群众票决”相结合的方式裁定不合格党员。对表决对象的各方面表现、退党的原因等在党内外进行调查,并公示3-5天;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听取支委会意见和本人申诉后进行表决;组织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召开座谈会等征求意见进行参评,对党员的社会公德形象采取走访群众(居民)、隶属党组织的办法进行问评,对党员遵纪守法情况采取应用县纪委、政法委等部门的处理结果进行复评,最终确定是否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各级党组织开展“定期回访”,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平时表现较好、一时犯错的,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强烈愿望、并有改正行动的,给予一年限期改正,并及时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整改到期的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重新认定其是否合格;对仍认定为不合格者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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