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团市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农业局等8家市直单位同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2012年度“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车购置及运行”三项费用支出情况。岳塘区将本区“三公”经费情况也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这“8+1”单位是全市“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首批试点单位。
7月8日,我们分别点开了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等单位的门户网站,求证“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在湘潭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一栏内,有一份《2012年“三公”经费统计表》,内容为:公务接待费用10.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49万元(备注:省规划学会组织出国学习考察);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43.17万元(含公车购置1台)。在湘潭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的《综合事项》栏内,一个《2012年“三公”经费公开》的文件公布了市科技局“三公”经费情况,包括公务接待费27.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83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50.73万元(含购置公车1台经费)。湘潭市司法局在《政务公开》栏内,也对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公示。
据湘潭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全市“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工作有序进行,试点单位加强了财务核算,认真制定了公开方案,经市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后,报市公务消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于6月28日统一在各单位门户网站公示。
“这次‘三公’经费公开试点,是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健全“三公”经费开支财务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相关单位压缩“三公”经费的开支,降低和减少行政运行成本,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