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社会救助法列入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我们这次来主要是想听听基层的意见。”7月10日、11日,全国人大重点建议办理调研组在湘潭就社会救助法立法开展了两天的调研。
调研组在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带领下,先后走访了湘潭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湘潭市社会救助管理站、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韶山市福利(养老)中心等地,了解湘潭市实施社会救助的政策法规依据、实际运作模式等情况。湖南省政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湘潭市领导陈三新、胡伟林、阳祖耀、陈忠红、阳建民、戴德清等陪同调研。
湘潭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向窦玉沛一行介绍了湘潭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湘潭市已建立起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与医疗、住房、就业、教育、流浪乞讨、慈善、价费减免等专项救助相衔接,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从生存型救助向综合保障型救助的转变。
窦玉沛对湘潭市社会救助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建议湘潭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实现救助标准法定化,低保对象认定精准化,临时救助制度化,能力建设规范化,使社会救助真正落到实处,避免出现骗保、漏保、人情保和关系保的现象;同时可以考虑完善救助制度,让偏远地区的贫困家庭也能享受到临时救助。
窦玉沛说,湘潭市的社会救助工作给了调研组很大启发。他认为,湘潭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处罚骗取社会救助者和敬老院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内容纳入立法范畴等建议,为社会救助法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表示,这些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湘潭的民政事业一直朝着改善民生的方向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探索出了独具特色的救助品牌。今后,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全力推动湘潭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