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四项措施整治“为官不为”
汝城县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抓住症结不放手,大力整治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现象。
强化理论武装补钙,让“不作为”者“要为”。一是强化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三个自信”。发挥县委党校作用,通过理想信念、党性党风、“三观”教育拧紧党员干部思想开关。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提升领导干部能力修养。十八大以来,我县多次邀请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让“不善为”者“能为”。一是树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我县提出并坚持“四实四有”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重用讲大局、敢担当、有本事、肯吃苦的干部,让有为的人有为,无为的人失位,充分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十八大以来,全县新提拔干部共232人;有7名科级领导干部还被推荐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评选出2014年度作风建设优秀单位33个、先进个人55人和先进典型52人。在2014年年终全省县市区机关作风民调中,汝城县排全省123个县市区第5名。二是抓整治,推动干部立行立改。整合纪检、组织、审计、“两办”督查等部门力量,成立专门整治小组,对23个县直单位和乡镇进行了“四风”问题专项财务检查,收缴资金380余万元,针对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存在的问题,对其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体廉政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办理作风及“四风”问题的投诉件50件,其中市作风办交办14件,满意率100%。着力整治“三超两乱”问题。清理消化超编人员79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99人,整改消化党政分设领导干部16名,清退编外聘用人员112人。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2014年排查出的50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在整顿转化中,共落实各类帮扶资金550.5万元,调整村级班子9人,其中新任4人,处置不合格党员30个;发展集体经济项目18项,实施民生工程90项,解决民生实事153件,解决遗留问题50个,化解信访积案4件。三是严规矩,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坚持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5个单位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先后开展了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的清理规范自查自纠工作、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和整治乡镇干部走读工作,共问责处理51人,涉及科级干部24人。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畅通来电来信、网络举报渠道,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挤压违纪操纵权力的空间。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让“乱作为”者“无位”。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每年组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上级纪委负责同志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提醒约束和责令整改,做到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检查,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融入述职述廉、暗访、行风评议等工作中,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二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和“满意度反馈制”,全县38个执法执收单位向县优化办上报涉企检查年度计划,并在政府网公示。录播汝城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环境整治”等2场电视问政节目,共收集问题14个,对3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问政,通过问政已解决问题14个。大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2014年以来,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0起,检查涉农乡镇及单位、部门66个,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123个,清退收缴违规所得资金210.8万元。办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案件共27件,行政问责5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1人,免职和解聘处理2人,通报批评23人,通报批评单位21个。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商议制,常委会、全委会制度,健全完善民主议事、人大政协代表建议制,重大决策部署必须经过征求群众意见、集体商讨、报常委会、全委会决定后方可执行。出台《汝城县机关效能“扣分预警制”管理办法(试行)》《汝城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有序推进县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制定和公布,明确权责主体和关系。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机制,重点对职责、权限、监督程序、工作制度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发放村务监督明白卡10000多张,做到了村支两委和乡镇干部人手一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网络,19个乡镇建立21个便民服务中心,315个村(居)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站点,49个县直重点窗口单位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49项,减少收费项目54个,降低收费标准3个。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期办结”“服务承诺”“首席代表”等制度,提升了办事窗口优质服务水平。
完善干部激励措施,让“有作为”者“有位”。一是规范干部选用机制。出台了《汝城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汝城县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试行办法》、《汝城县干部考察考核反向测评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反向约束、正向激励一并发力,形成干部活力的倍增效应。健全上级鉴定、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制度,对各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开展一次,将评议结果与考核定等、提拔任用挂钩。二是改革干部考核办法。注重把发展新常态指标作为考评重要内容,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列入考核,实行日常考核、重点工作考核、亮点工作评比、年度跟踪问效考核四位一体的考核考察机制,实现对单位、对班子、对干部点面考核了解的全覆盖。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目标引导功能,在日常考核中实行由干部职工既推荐表现的优秀干部,又可填写不胜任或需要交流的干部,并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全面开展民意调查,改以往集中打勾的做法为考核组随机走访由群众量化打分评价干部优劣,促进干部干有目标、追有方向,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三是提高村组干部待遇。县财政保障村主干平均工资达到800元/月以上,对连续任职9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主干按每月不少于200元进行补贴。对现任未满60周岁的村主干,实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实行村民小组长绩效工资制,基本工资由村级负担,效益工资由乡镇财政发放。县委设立全县“五十佳村民小组长”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2000元。(朱明志 朱玲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