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四个根本 选准用好干部
安化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祁辉
(2015年4月20日)
为了让更多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是组织工作的重大任务。基层组织部门应该吃透《干部任用条例》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牢牢把握四个根本,选准用好干部,进而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工作需要是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条例》明确指出,选拔干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来启动。只有把握这个根本原则,才能真正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增强公信力。首先要服从事业发展的需要。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加强经济建设中心、社会治理重心和基层党建核心三个类别,应该分别挑选专业型、实干型和复合型人才。其次要服从职位空缺的需要。机构“三定”方案,是干部配备的政策依据。原则上不能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缺什么岗位就补什么岗位”,这应该成为干部选任的基本共识。再次要服从人才成长的需要。人才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拔苗助长往往适得其反。尤其要用好各个年龄段的干部。既要防止年轻干部的浮躁情绪,又要保护其他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二、德才兼备是干部工作的根本标准。《条例》提出了建设“20”字要求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核心是德才兼备。只有把握这个根本标准,才能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首先,坚持以德为先。要突出政治品德,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突出社会公德,以加快发展为己任,守住公仆心、传递正能量。要突出个人美德。把个人的修养作为从政为民的基础课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次,坚持唯才是举。要突出领导才能,能够团结和带领大多数人努力实现工作目标。要突出专业才能,干部专业化标准是时代进步和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要突出干部的工作潜能,应该让干部在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综治维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的中心任务中锻炼成长。再次,坚持注重实绩。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是衡量干部的试金石。选任干部要与绩效考核、业务考评紧密结合,营造重视实干与群众公认的导向。
三、人岗相适是干部工作的根本要求。《条例》指出,确定考察对象,应当综合考虑民主推荐与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人岗相适是干部工作的客观规律。只有把握这个根本要求,才能保证干部工作的整体质量。要注重综合素养。始终把干部的综合素养作为选任的依据,只有综合素质高的人才能堪当重任。要注重个性风格。优良的个性风格是领导干部的软实力,包容、肯定个性风格,本身就是不拘一格降人才。要注重岗位匹配。这是让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任何人只有放在合适的岗位,其配置才能实现最优化。
四、统筹兼顾是干部工作的根本方法。《条例》规定了干部工作的一揽子情形,是一个系统工程,必然要求统筹兼顾。只有把握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才能提高干部工作实效性。要抓好班子换届。领导班子换届是干部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体现。要结合换届通盘考虑优化班子结构、落实届期制、任期制政策等,让干部在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下有序流动。要抓好正常调配。及时补充因进退留转而空出的职位,保持干部队伍活力。要抓好机构改革。在机构改革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配置干部资源。要抓好管理监督。完善日常管理办法,加大监督力度,帮助干部健康成长。要抓好人才储备。特别是年轻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增强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