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2200万元推进党建“三基”工程

文章来源: 中共汝城县委组织部  时间: 2015-05-20 09:41

 

汝城县2200万元推进党建“三基”工程

 

513,汝城县委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三基”工程的实施意见》(汝发〔20152号)文件, 要求按照两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两步走”奋斗目标,从20151月至20171月,集中解决一批“三基(强化基层组织、做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三基”工程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在两年基础上,再经过三年的持续努力,实现“三基”工程规范化和常态化。明确了10项工作任务,县财政用于推进“三基”工程的经费保障达到2250多万元。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线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县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乡镇党委书记专项述职评议,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以上,各基层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以上。落实“四实四有”要求,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坚持“一好双强”和“三有三带”标准选拔村组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到2017年,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中致富带头人的比例占到70%以上,每村有35名后备干部。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在全县横向实施“网格化”管理,实现管理服务全面覆盖。纵向推行“十个一”工作法,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干部每周进村入户至少走访一天,每月汇总上报一次情况,每季度承诺解决一批问题,每半年对干部进行一次群众评议,每年末对干部进行一次考核,还要求与群众拉一次家常、吃一顿农家饭、住一宿农家房、听一条群众意见、提一条工作建议。线上开展“微服务”活动,搭建服务群众“快车道”。整合服务资源,通过“干部入户、居民反映、微信平台”征集民需,探索推行“一口受理,一站式通办”社会事务受理和“预约服务、错时服务、代办服务”新模式,打造独具汝城特色的民生服务品牌。

二是提高基层运转经费保障推进基础工作建设。2015年起,全县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提高到每年村均8万元,并建立逐年提高机制,主要由县级财政安排。村主干工资不低于800/月,社区干部工资按不低于公益性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村办公经费每年不少于1.6万元。连续任职6年以上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村主干按每月不少于200元进行补贴。对现任的未满60周岁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最高档次标准予以补助,由县级财政解决。县城社区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15万元,建立逐年提高机制,由县级财政解决。编制《社区公共事务目录》,部门事务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安排到社区。设立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惠民项目资金按每个县城社区510万元的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县直机关党委的活动经费列入县财政专项预算,建立逐年提高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专项预算。县党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各乡镇将党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扎实推进村、乡镇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清零”工作,新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要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服务大厅不少于50平方米)。依托村(社区)活动场所加快推进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前全县所有县城社区都建立便民服务站(点),2016年底前所有村(含乡镇社区)普遍建立便民服务站(点)(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扎实推进党代表“直通车工程”,在各乡镇、县城社区建立规范化的党代表工作室。大力实施“一村一业”富民强村工程,切实增强村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到2018年,全县村级年经营性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并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开展体验式教学,每年定期组织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到发达地区、高等院校进行短期培训,或者聘请专家学者来汝讲学。实行专职村主干年终绩效考核,专职村主干年终绩效考核由上级党委负责。实行村民小组长绩效工资制,基本工资由村级负担,效益工资由乡镇财政发放。县委设立全县“五十佳村民小组长”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三是推进强化基层法治观念推进基本能力建设。强化基层法治理念,组织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统一编制《村公共事务目录》,明确村一级应该承担的公共事务,为村级组织减负。深入实施“堡垒修复工程”,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乡风文明引领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基层。扎实开展理学文化进基层活动,打造具有汝城特色的廉政文化。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员制度,扎实推进村务、党务、财务、债务“四公开”。(汝城县委组织部连广财 联系电话)

1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
ICP备案号:湘ICP备17016663号-1

欢迎您访问红星网
您是第 位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