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份全市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安化县迅速行动,切实加强对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与管理,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查尽查。
一、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做到应备尽备。县委组织部与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政工人员在指定时间到县公安局现场录入所有县委管理的在职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按照“宜多不宜少”的原则,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全员报备。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报备人员信息,认真核查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
二、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做到应交尽交。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公安局查询反馈的情况,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登记备案人员,督促其将所持证件交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科保管。本人需要使用时,须提前一周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归国后10天内要主动将证件送交组织部。对于领导干部提出因私证件遗失或暂时找不到,要求本人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单位以公函形式,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注销意见,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予以注销。截至目前,已收缴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的247名科级干部的相关证照337本,其中护照163本,港澳通行证125本,台湾通行证49本。注销60名科级干部的相关证照63本。
三、全面开展核查,做到应查尽查。各单位一把手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由县委组织部长负责审批,其他在职科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负责审批。审批所需材料包括:请假报告(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安化县县管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复印件或境外邀请人信函。县委组织部与县公安局集中一个月时间,联合重点核查了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所规定的七类情形。
四、建立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明确要求报备单位今后若发生人员异动,如干部调离、提拔、退休等,均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及时搞好数据信息维护。县委组织部也会及时将每年新提拔使用的干部和退休干部名单集中报县公安局核查,确保各单位无瞒报漏报现象。同时,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重点加强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人员的管理监督,建立预警机制,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