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举办“升学酒”、“满月酒”、“寿酒”、“乔迁酒”等比较突出的乱象。安化县四措并举,精准发力,狠刹人情宴请陋习。
一是强化宣传重引导。及时转发省纪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县每一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的《规定》学习宣传活动。将《规定》纳入党校培训廉政课程,2015年分3期对全县559名村支书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开展轮训,切实增强贯彻执行《规定》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畅通渠道重监督。健全电话举报、来信举报、来访举报等机制,及时处理上级转交办的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进一步规范和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提倡并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真实情况。2015年以来,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违规“办酒”举办10余件。
三是登记报备重核查。实施登记报备制度,明确规定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必须向乡镇纪委报告。建立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台账,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宴请必须事先向乡镇纪委报告登记,事后必须及时报备相关情况。乡镇纪委切实加强监督,严把审核关,对违规办酒、超标宴请及时给予制止。县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抽查,对落实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是强化查处重问责。加强网络舆情收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加强明察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2015年以来,全县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规办酒4起,查处2人,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