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改革红利——资兴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调查与思考之三

文章来源:  时间: 2017-03-30 14:58

“有了这本股权证,村里的集体资产我有权参与管理和处置,还能分红。今年全家3口人,每个人拿到了800元的分红。”惊蛰时节,资兴市白水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社员欧孝维拿着烫红的证书告诉记者。

欧孝维的这本股权证上,清晰地记录着白水村集体资产量化份额初始记录和分红领取记录。农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制改革,让欧孝维和全村的村民一样,从“农民”变成了“股民”,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白水村位于资兴八面山瑶族乡东部,集体资产有生态林地和电站股份资产。去年5月,白水村与沙石村合并为白沙村。合村后,村民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收益、分配,更加关注,迫切要求予以明确。

去年11月底,白水村成立了资兴市白水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561名村民转变为股民。白水村在股份制改革中,除了属新村集体资产不予量化外,全村森林资产和电站股份,按确定成员资格人员予以平均量化,每位成员计股金1000元共56.1万元,电站股份10万元。

村民代表选举了白水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委托理事长黎树雄负责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事宜。

黎树雄告诉记者,在改革前,村民的福利、分红,都是由村干部制定方案,村民只是被动接受。在与其他村合并后,村民很担心资产、资源被“侵占”,通过改革成立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后,合并前的集体资产、资源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员享有、管理。社员的福利、分红由全体社员(代表)集体讨论、确定,该村人均分红由原来的300元提高到1100元。

“改革后,资产底子清了,社员直接参与原村级集体资产和社会事务管理,‘主人翁’的意识一下子就增强了很多,自主地解决了各种矛盾纠纷,极大提高了股份合作社的凝聚力。”黎树雄说。

资兴市黄草镇前程村和白水村情况类似,集体资产收入高。前程村村集体年收入约为50万元,其中,林业收入约40万元,门面出租收入约10万元。

2015年11月,前程村成立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在股权量化方面,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占30%,个人股占70%,个人股只设立了“人头股”,按分配比例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折价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共设集体股1股,个人股915股,其中个人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人口增减变化进行调整。

前程村集体股份合作社规定,全年所获取的林业净收入、门面租赁净收入按集体占30%、个人占70%的比例进行分配。2015年底,前程村每股实现分红700元,比以往增加了300元。2016年,因当年未采伐林木,每股分红150元。

属于典型城中村类型的资兴东江街道栗脚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由于靠近城区,无山林资源收入。栗脚村村民加入股份合作社后,制定了社员议事程序,社员“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参与村内经济事务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为发挥集体土地优势,该村筹资712万元,将村内闲置的2亩土地建设成9层7200平方米综合大楼整体对外出租,每年实现租金收入28万元,且逐年递增。

社员李泗民向记者亮出的“股权证”上显示:他的资产股为0.44万元,每股受益200元。“这还不包括平时全村的各种节日福利和新农合费用。”李泗民说。

资兴唐洞街道新民社区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的社员则是资兴最幸福的村民。2015年,该股份合作社共计用于社员福利及分红约33万元,合作社的社员享受到了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带来的“大红包”。

【思考与启示】

以前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集体资产一直由村干部管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有名无实。

改革后,资兴农村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向“股份占有”转变,实现“资产变股权”、“村民变股民”,切实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同时,村民从享受“福利”向分享“红利”转变。改革前,村民无权决定集体收入分配;改革后,通过股权分红,集体资产的占有权、收益权成为了村民固有权利。经营管理、收入分配不再由“少数人”说了算,大多数改革试点村通过改革,盘活资产、资源,集体收入有明显增长,给村民分配的红利也“水涨船高”,农民按股分红将成为“常态”,让群众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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