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诚:狠抓党风建设不怕撕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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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英雄故事

1980年1月,主持总参工作的杨勇,为欢送调离总参的李达、张才千,欢迎调来总参工作的张震,在京西宾馆请他们吃饭共花去400元。事后有人举报他们公款吃喝,当时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书记的黄克诚知道后,并没有因为杨勇、张震是老部下且事情不大而放宽要求。他严肃批评了这一做法,并指示:“要查,不管涉及到天王老子都要查。不仅要查,还要处理,谁出主意谁出钱。”

黄克诚这种做法在旁人看来这是在撕破脸皮,不顾杨勇、张震和他当年共同浴血奋战,结下的深厚战斗情谊,其实不然。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早在中纪委成立之初,黄克诚就请示过陈云:“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抓什么?”陈云明确回答: “抓党风。”

1979年1月,黄克诚在中纪委第一次全委会讲话时也曾明确表示:“我赞成陈云同志的意见,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抓党风,要整顿党风,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转变党风。党风搞好了,党就有希望。”为了落实抓党风建设这一任务,随后,黄克诚参与组织起草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是针对党内一些高级干部利用职权、谋求私利、贪污腐败、生活特殊,使党的威信受到损害而制定的。当时、干部特殊化、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严重问题,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必须严肃处理,认真解决。

《规定》对中央机关和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的高级干部生活待遇,作出了10项规定。比如规定“一个高级干部的宿舍只能有一处,不得同时占用两处。调到外地工作时,应将原宿舍交回”;“高级干部外出视察和检查工作,不能携带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除外事活动外不得在公共娱乐场所为高级干部设特座” ;“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得以试用、借用等名义、无偿占有或低价购买国家和集体生产的产品”等等。

然而没想到的是,中纪委成立后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查了总参。听说黄克诚要查这件事,杨勇开始认为这是在小题大做,心生不快。黄克诚给杨勇打电话说:“你官大了,老虎屁股摸不得了?”,杨勇放下电话,立马就赶到黄克诚那里,承认是自己的过错。随后又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400元补上饭钱,并作了深刻检讨。

当时,有不少人为杨勇说情并要求共同承担责任,但黄克诚坚决不肯让步。他说:“越是老部下,才越要严格要求,不然怎么服众。”

杨勇“公款”宴请张震等人,违反了《规定》。为了抓党风、黄克诚撕破了脸皮。黄克诚这种狠抓党风“不怕撕破脸皮”的做法在当时引起的反响是很大的,起到的效用也是巨大的。原副总谋长何其宗后来在谈到这件事时说,当时他刚调总参工作就碰到这件事,给了他极深的教育,从此以后他在总参工作就从未用公款请过客。

——摘自《崇严尚实话标杆》

看·英雄生平

黄克诚(1902 ~ 1986),湖南永兴人。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

(来源:红色摇篮党建声音馆 朗读者:卢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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