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保证质量是生命线。娄底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紧紧围绕解决发展党员工作突出问题,着眼全流程、拉长管理轴,制定出台《娄底市发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娄底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实施细则》和《娄底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从管标准、管程序、管纪律方面系统优化高质量发展党员的完整周期。
创新积分管理,严守党员标准。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入党申请人在培养考察期间的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量化积分,并将积分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探索解决家族式发展党员、发展“人情党员”等徇私舞弊问题的有效途径。划定底线红线。认真梳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如何做合格共产党员重要论述,归纳明确合格党员标准,设置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和作用发挥4项日常积分内容和公开评议、创先争优2项专项积分内容,划定新发展党员的标准底线。突出政治标准,规定凡思想政治评定为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发展资格,明确应“一票否决”的10种不符合政治标准的具体情形,做到政治上不合格的,一个都不能要。突出好中选优。把积分制管理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各方面,规定积分情况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进一步规定在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三个阶段积分低于60分的,一律不得进入下个发展阶段,对经反复教育培养后仍达不到合格党员标准的,取消发展资格,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公开评议作为专项积分主要内容,明确每个党员发展阶段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入党申请人开展公开评议,根据公开评议结果核算积分,对群众不认可的,不得吸收入党。严格公示备案,基层党组织将姓名、发展阶段、积分值等内容按规定公示备案,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实事求是。
开展全程纪实,严管发展程序。以写实的方式记录发展党员各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新党员的发展过程可监管、可追溯、可倒查,有效解决“带病入党”、违反程序入党、违规发展近亲属入党和弄虚作假等问题。实现全流程纪实。对照发展党员的25个程序,聚焦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5个关键环节,实行“一人一本、一事一记、分级负责、全程记录”,实现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全流程、链条式监管,确保发展程序规范到位。注重全方位考察。紧扣实际问题,在重要情况纪实中,明确列出公示期间举报及调查核实、基层党组织决议时不同意见较为集中等7类需要说明的重要问题,并将执纪执法部门联合审查、是否属于基层领导干部近亲属等纳入纪实内容,全方位、多角度考察入党申请人。加强清单式指导。制定印发全市统一的《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本》,列出各环节纪实材料清单,备注填写标准、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为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提供“精准导航”。全程纪实材料作为入党资料归入党员档案,并依托县级档案馆、干部档案馆实现县级组织部门集中保管,确保客观真实、完整规范。
精准追责问责,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对违规发展党员行为实行责任倒查,并具体明确责任主体、违规情形、问责方式等内容,通过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倒逼各级党组织和责任人规范发展党员。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谈话考察人、政审联审人等相关责任人及党支部、基层党(工)委等党组织为追责对象。将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基层党组织和责任人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的6类失职失责行为列入责任追究范围,做到层层明确责任主体,环环压实责任链条。细化追责情形。聚焦“培养不力、把关不严、工作失职、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查处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建立负面清单,并细化为25种具体问责情形,分层分类明确处置适用标准,做到有据有度,防止追责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严明问责方式。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对25种具体违规情形,针对不同责任主体分别给予处分。比如对违规取得的党员身份一律不予承认,相关基层党组织和个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违纪违规的党组织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出现严重问题又不能及时纠正的基层党组织,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