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干部考核和绩效考核,积极推行差异化绩效考核,完善科学精准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考人与考事相融合,不断提高以考促干、以考识人的水平,全面提升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精气神。
一是对象分类差异化。坚持分类考核原则,根据单位职能特点及工作性质,将考核对象分为乡镇、县直和中央省市驻蓝单位等2个序列,其中:14个乡镇分少数民族乡、建制镇2类;93个县直和中央省市驻蓝单位序列分为经济管理部门、社会发展部门、司法执法监督部门、党群部门、中央省市驻蓝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单位等6类,对同一类或相近职责职权的单位用同一尺度进行考核比较,分类择优,增强可比性和公平性。将二级机构考核权限下放至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
二是指标设置差异化。坚持定性与定量、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精准设置考核指标,对乡镇设置5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对县直和中央省市驻蓝单位设置4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对标对表省市县绩效考核要求,创新设置省市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情况指标,设置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烤烟工作、自然资源管理、一老一小、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等特色指标。同时,将获得上级表彰表扬、争取承办现场会、推出先进典型列入激励指标,将被上级通报批评、约谈列入约束指标,明确考核底线和一票否决事项,倒逼单位比学赶超、创先争优。
三是考核方式差异化。突出“简单考,考重点”,注重结果导向,突出工作实绩,紧盯关键问题,科学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和简单易行的实施细则,统一由县委组织部考评办汇总印发。加强指标跟踪管理,建立健全“月调度、季分析”考核预警提醒机制,以工作提醒函督促进展缓慢或落后指标整改落实,对全年完成度评价差的指标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批评,提请县委、县政府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处分。建立以日常督促考核为主、年底核查为辅,随机核查与点对点反馈相结合的考核分式,确保透明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结果运用差异化。坚持考用结合,注重奖优罚劣,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县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原则上按各类别30%、40%、30%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等次。县委、县政府设立重大创建奖和特别贡献奖,对争取上级表彰表扬荣誉、优秀完成省市绩效考核工作或对全县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并按贡献率差异化激励有功人员。要求各单位对工作人员内部考核,差异化发放年度考核奖,允许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从年度考核奖总量中提出适量金额奖励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在干部动议调整时原则上要提供干部年终考核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让干得好、考得好的干部用得更好。对完成省市绩效考核工作较差的单位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班子成员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对单位主要领导严格问责。对连续两年完成省市绩效考核工作较差或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