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湖南省耒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坚持在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上“两手抓、两手硬”,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乡村产业全面高效发展。
构建贫困监测“三色预警”机制,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率先探索出台《耒阳市贫困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组建了贫困监测队伍,继续以“红黄绿”风险预警机制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每月开展常态化监测,确保所有监测对象按要求做到“应纳尽纳,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将返贫风险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推动国省两级防贫监测帮扶管理平台运行,出台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平台大数据分析比对和全面监测,共核定监测对象1573户3745人,其中档外新纳入24户81人。相关经验做法得到湖南省乡村振兴局的充分肯定和推介。
持续落实脱贫“四个不摘”政策,及时跟进帮扶措施。2021年,耒阳市新增小额信贷641笔、2437万元,共帮助脱贫群众代缴农村合作医疗1216万元,发放教育补助383万元,对174户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灾或房屋老旧纳入危房改造或修缮,实施饮水巩固提升工程74处;通过本市开发区企业点对点输送及开发公益岗位等措施,就近解决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对象及边缘对象稳定就业;开展第二届消费扶贫展销会帮助脱贫人口增收,完成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3235个,实施完成项目855个;继续提高低保救助标准,对脱贫不稳定对象、边缘易致贫对象和突发变故困难对象加大救助力度;派出75支乡村振兴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加强工作培训,推进了脱贫攻坚驻村帮扶与乡村振兴驻村帮扶无缝衔接。
推动乡村振兴“三个规划”先行,全面稳定农业基本盘。耒阳市精心策划乡村振兴战略调研活动,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和土地流转、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人居环境整治等13个方面的课题内容开展调研;启动乡村振兴“金点子”征集,经过集中评审,优中选优,共评选出10个切实可行的好点子用于工作。根据调研和“金点子”征集情况,结合上级政策和耒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提出全市乡村振兴“1210”(建设一廊、打造二区、培育十乡)三个规划空间布局思路,以产业振兴引领全市乡村振兴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