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严格干部档案任前审核 筑牢选人用人“第一道”防线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2-11-30 15:29

近年来,新晃县委组织部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任前档案办法》,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建”“管”“用”,坚持选人用人任前“凡提必审”有关规定、坚决筑牢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第一防线”。

一是严格凡提必审原则。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建立档案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干部考察组共同把关审核的链条式联审机制,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全面规范档案的“建、管、用”。对新提拔任用干部、交流任用干部、新进干部队伍人员及考察对象的其他人员严格执行“凡提必审”等任前联审机制,加强用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干部选任机构等密切配合。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考察环节,由考察组工作人员再次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查,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存入干部人事档案,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使任前审核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有据可查。

二是严格认真甄别原则。坚持档案审核“三看三审”。“三看”,即看档案材料的完整性、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看档案内容是否真实。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材料形成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记载情况是否符合逻辑。二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干部履历、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考核考察、工资待遇、奖励惩处、职务职称变动等重要原始材料是否齐全准确,是否能完整反映干部的成长经历。三看干部信息是否准确。审核干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等“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记载是否准确,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是否有组织认定,组织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三审”,即主要审查“三龄二历一身份”是否符合拟任职位或录用资格条件;查看有无处分影响期和上年度考核结果等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档案材料是否存在模糊、涂改、造假等影响任职或录用的情况,确保干部信息全面准确。对时间逻辑、材料是否连续、干部身份是否存疑、是否具备提拔和交流等情况进行认真研判和分析,正确判定干部档案的准确性。

三是严格结果运用原则。在干部档案审核过程中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对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一是根据干部档案审核结果,拟选拔任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进入干部选拔任用下一程序;二是干部档案记载中有不相一致的地方或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要求考察对象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或作出说明,依据有关规定加以认定,经核实后不影响提拔使用的,进入干部选拔任用下一程序;三是档案材料中有严重涂改、造假,缺少重要原始材料,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按照程序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选拔任用程序,有效防止“带病提拔”,确保干部选拔的严肃性、公平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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