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村(社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宜章县从构建机制、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强化保障等方面入手,引导村(居)民代表履职尽责,实现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让村(居)民代表的作用发挥“实起来”。
健全组织体系。按照组织领导、全面覆盖、发挥作用的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村(居)民代表——村(居)民”的组织体系,构建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的三级联动机制,推动村(居)民代表与网格员、楼栋长交叉任职,提升党员代表比例,实现了每名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5——15户群众。截至目前,全县266个村(社区)共推选村(居)民代表14866名,其中党员代表4343名。
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把好入口关,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从常住本地、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热心服务的人员中推选村(居)民代表,引导鼓励支持党员参选,坚决把品行劣、口碑差的人“拒之门外”。建立村(居)民代表动态调整机制,对不胜任不称职、长期在外务工经商或因违纪违法不适宜继续担任的,及时调整处理。加强代表集中培训,把村(居)民代表纳入全县基层骨干队伍培训计划,抓好全员学习培训。
发挥“四员”作用。当好政策“宣传员”,围绕当前医保征缴、疫情防控、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上门入户开展走访宣传。当好民情“联络员”,建立微信交流+电话联系+入户走访模式,收集群众建议,及时研究处理。当好安全“防护员”,积极入户宣传防火用电安全知识,配合开展交通文明劝导,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当好文明“示范员”,主动“亮身份、作表率”,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动联户村(居)民自觉投身到文明创建、环境整治行动中,构建美丽宜居家园。
强化服务保障。突出正向激励,对表现突出的村(居)民代表优先发展为党员,优先作为村级后备力量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培养,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介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严格管理考核,将村(社区)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考核问效促推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