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杨桥镇:“四个强化”推动村(居)民代表交出人民满意答卷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3-01-04 17:59

为加强村(居)民代表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衡东县杨桥镇积极探索,通过“四个强化”引导村(居)民代表履职尽责,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让村(居)民代表的作用真正实起来。

一、强化党建引领,形成“党群一条心,齐心促共富”的发展合力。通过“一课一片一实践”“比学评促 分类提升”等组织活动增强党建工作引领,推动村(居)民代表开展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使村(居)民代表坚定不移地“维护核心”,做好理论政策的“宣讲人”;通过定期开展座谈会、入户走访活动,注重收集所联系户的社情民意,及时反馈村(居)民关注的急难愁盼事,矢志不渝“厚植民心”,当好民情民意“收集人”;全面掌握联系区域基本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情绪疏导、矛盾化解等工作,持之以恒“砥砺初心”,当好化解风险“有心人”;紧紧围绕“发展中心”,进一步加强产业集聚效应,实现村镇集体经济的外部循环,打通产业上下游之间的闭塞,加速乡村振兴产业的发展,当好乡村振兴“带头人”。

二、强化协商监督,构建“工作有遵循,件件有落实”的闭环体系。聚焦村(居)民代表在为民办实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履职闭环。村(居)民代表通过“屋场恳谈会”发挥代表作用,凡是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村民们“服气”,村干部实施起来有“底气”。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化,村民民主自治的进一步规范,村(居)民代表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越来越明显。按照“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协商村事村务,共商共建共管”的要求,致力搭建村民说事、民主议事、民主监督、化解矛盾和促进乡风文明的五个“平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落实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为民导向,打造“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的共建格局。村(居)民代表定期上门走访群众,定期召开民情例会,加强村(居)民代表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意识,推动从“为民做主”到“请民做主”的基层治理新转变,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和基层治理能力,让村(居)民代表的作用“动起来、活起来、亮起来”。同时积极排查调处各类农村矛盾纠纷,用实际践行“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在调解过程中,聚焦矛盾纠纷本身,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照顾双方情绪,用真心、耐心、细心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

四、强化动态管理,营造“干事有担当,左右无闲人”的浓厚氛围。按照党员标准管理村(居)民代表,提升其履职能力。切实解决村(居)民代表去向难掌握、管理难到位、教育难跟进等问题。同时会同镇纪检、政法等部门,对村(居)民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对近年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不胜任不称职或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等难以正常履职的村(居)民代表进行动态管理,保证村(居)民代表履职工作规范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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