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株洲市芦淞区切实改进干部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注重“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着力以考核考评促干部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为全力解决干部作风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精准“分类分层”,改进考核体系。为防止“一锅煮”“一刀切”现象,芦淞区分层分类设立考核标准,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实现“进位争先”目标。分类别考核单位。根据单位所承担的目标任务,结合单位职能划分考核序列,将区管班子和区管干部划分为党群政务类、经济发展类、社会事业类、司法执法监督类等8个序列。既统筹不同单位之间职能的共性关系,又增强同一序列单位的考核可比性。分层级考核领导干部。将区管干部分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副职、其他科级干部3个层次进行考核,进一步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干部考核合理性、精准性、公平性,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精准“考细考实”,优化评价方式。健全考核指标评价体系。突出实绩导向,引入单位绩效和平时表现,形成工作绩效、综合评价和平时考核三大板块。重点考核各单位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单位正职和其他科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绩效得分由单位绩效结果折算,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绩效得分由单位绩效结果和单位评价折算。全面拓展考核评价主体。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突出领导评分把关作用,重视民主测评,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各方面声音,形成立体多面的综合评价。注重把考核功夫下在平时,创新采取“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双线考核方式,准确、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干部进行全过程评价,做到考准考实。
精准“奖优罚劣”,强化结果运用。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切实做到“干得好”的“考得好”。根据考核结果形成“年度考核优秀”“可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交流、提醒和调整”3类干部名单作为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并与奖金发放、评优评先、班子调整等方面紧密结合。2022年在疫情防控、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一线中提拔、进一步使用、晋升55名干部,有10名领导干部被评选为先进个人,有119名领导干部被评为年度考核优秀。注重考核结果反馈,向所有被考核单位书面反馈考核情况,并提供本类别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三项参考值”,推动各单位对照“成绩单”对标找差、提档进位。对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由区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对需提醒的区管干部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话,点出问题不足,明确整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