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汝城县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郴州市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县情乡情村情,认真抓实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推行“五心五化”工作法,有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向“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100%突破10万元、50%的村突破20万元”的目标迈进。
精心筛选,项目敲定导向化。对全县217个村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清楚掌握各村的人口数量、党组织情况、区位情况、资源情况、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形成详细的台账档案,每年进行更新。在项目筛选时,严格把握要求,对乡镇党委重视且有规划举措、村党组织班子战斗力强、具备发展集体经济基础条件的村,优先予以考虑。因地制宜,对初步申报的项目,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经站等部门联合逐一实地勘察审查,充分论证,对不符合用地、绿色、生态、环保及当前政策的项目,或者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一律不予考虑,确保申报项目可实施、可落地、可实现效益。
用心监督,推进实施规范化。项目的确定和实施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立项、设计、预算、财评、招标、施工、结算等相关规定程序。确需调整的项目,需重新进行研究,做好风险评估,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审议后,由县级相关部门论证核实研究确定。加强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工程类项目的施工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搞好文明施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村集体经济项目优质高效。入股类项目的建设,要求进行第三方验资,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并健全股权保底分红、薪金分红、收益分红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
倾心服务,督促指导制度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省扶持项目的建设,多次研究部署,下发了《汝城县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了7个方面21条配套措施。县委组织部经常深入项目现场对扶持项目逐个回访,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运行情况,收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困难,积极提供意见及建议,全力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搞好服务工作。同时,实施项目建设定期督导制度,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对无故拖延工期的进行通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细心管理,资金拨付程序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到细心细致、规矩规范。项目资金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申请、村党组织负责人(项目业主)审核、工作队复核,乡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部领导、县财政局和常务副县长审核,并经县长审批,再拨付资金到乡账专户、转账至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多年来,从未发生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发挥了扶持资金的最大效益。
精心培育,增收模式个性化。总结全县的成功经验,进行复制推广。比如卢阳镇磨刀村、热水镇热水村创办劳务有限公司模式,马桥镇梓洞村、泉水镇华塘村、土桥镇黄家村、濠头乡宝沙村入股当地企业、加工厂模式,泉水镇旱塘村利用传统茶叶种植加工产业实现与群众利益联结模式等等。发放《郴州市发展集体经济10种模式》《汝城县乡村振兴9种、发展集体经济3种模式》,邀请汝城联通、移动、电信公司分别介绍“数字乡村”项目发展模式,供各地参考借鉴。确保每个村有一个以上有效益的实体(项目)、一个有收入的种养合作社或农产品销售(服务)组织,村级组织服务能力、“造血”能力显著提高,形成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长足发展的良好态势,各地走出自己的路子,实现扶持项目示范带动、全县“遍地开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