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祁东县不断健全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积极引导干部把责任扛起来、把工作抓起来、把状态提起来,为建设全省经济强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做好机制文章。加强党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县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机制,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构建“领导小组部署、考核办统筹、牵头单位推进、责任单位落实”一体化考核机制,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探索“年初有计划、过程有考评、工作有重点、日常有监督、结果有奖惩”考核模式,不断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做好统筹文章。突出制度设计、突出工作落实、突出公平公正,统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基层党建三大考核,实现“三考”合一,将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结果运用实现“一体设计、统筹关联、整体推进”,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为‘较好’以上等次,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才能评为‘优秀’;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为‘好’的党组织,其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分管领导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着力解决以往各类考核各自为阵、缺乏关联的问题,有效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
做好结合文章。按照“绩由事考、人以绩论”原则,把考人和考事贯通结合起来,构建“人事相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考核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将省市考核指标、重大任务、专项工作、推进情况与干部个人挂钩,实现每项考核指标、工作落实情况排名与每位分管领导、干部个人绩效、年度考核精密匹配、记载存档。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等次根据其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排名,以及个人民主测评、考察情况综合评价、所负责工作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明确“领导班子为优秀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以适当上调,最高不超过30%;领导班子为良好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25%;领导班子为一般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为较差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15%,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2019年以来,综合年度考核结果,在三大攻坚战、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改革发展领域提拔重用干部392名,3名“三新”干部提拔为县处级干部。
做好差异文章。突出“差异化考核”原则,精心制定《祁东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度全县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等文件,根据乡镇(街道、管理处)、党群综合部门、社会发展部门、经济管理服务部门、司法执法监督部门、行业单位(平台公司、县属正科级医院、学校)等六个类别进行差别化考核,设置不同考核指标、区分不同侧重点,变“一刀切”为“分类比”。同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实施绩效奖金差异化,优秀单位年终绩效奖金的优秀、良好、合格(含不合格)人员比例分别为80%、10%、10%;良好单位的优秀、良好、合格(含不合格)人员比例分别为30%、50%、20%;合格单位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人员比例分别为20%、20%、50%、10%,且主要负责人绩效奖金等次不能评为优秀;不合格单位可评定不超过15%的优秀等次,其余人员评定为不合格,且主要负责人绩效奖金等次不能评为优秀,真正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