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娄底市委编办、市教育局结合市直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全面规范市直公办中小学校领导职数的管理,着力推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切实保障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和省《实施方案》,及时出台《娄底市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着力建立健全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的体制,全面落实市直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明确各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导市直学校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出台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文件,明确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并制定配套制度、规则和清单。
规范核定职数。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市直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全覆盖调研、全面梳理,系统掌握各学校领导职数核定、配备、使用现状,对7所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市直中小学校,增核党组织专职书记职数1名;对3所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由一人担任的,增核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同时,充分考虑学校规模、办学层次等因素,以核定的编制数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各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实行总量控制,在加强党对中小学校全面领导的基础上严格规范了领导职数管理。
优化工作机制。着力健全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的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运行顺畅、充满活力。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要求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经常进行交心谈心、交换意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有力、落实有序、管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