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着眼机构编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手段,梳理机构编制工作程序,探索推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问效”全周期管理机制,有力地提升了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在源头管理上下功夫,让事前审查“活起来”。一方面,规范内部审批流程,出台《中共苏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服务工作流程》,分级、分类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出台《苏仙区机构编制事项申报受理暂行办法》,压实区直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在客观、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部门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形成正式动议意见,按规定向区委编委、区委编办提出机构编制工作动议申请。
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让事中管控“严起来”。结合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机关履职监管、事业单位监管等工作,通过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三种方式,采取股室间协同监管、部门间联动监管、机构编制评估三种手段,切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规设置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的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将发现的问题纳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逐一整改核对销号,筑牢机构编制纪律“防火墙”。启动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单位暂停受理机构编制申请,倒逼相关单位抓整改,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在考核跟踪上下功夫,让事后问效“实起来”。结合“三定”执行情况跟踪、实名制动态有效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各单位职能履行情况、机构运行情况、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监管触角延伸到部门运转的每个“毛细血管”。按照相关规定,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机构职能优化、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任务不饱满,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部门,通过动态管理核减机构编制,对确需加强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予以保障支持,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升机构履职尽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