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党建引领“三长制” 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神经末梢”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3-11-08 21:33

今年来,溆浦县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总体思路,将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通过建立片—组—邻“三长制”组织体系,全县412个村(社区)2215个片长、6084个村民小组组长、21197邻长联系服务22万余户群众,进一步激发基层治理“动力源”,全县通过“三长制”化解各类问题近10699个,其中98%以上在村内化解,构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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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入户走访

构建组织体系。推行“三长制”,即片长+组长+邻长,构建村(居)民代表组织体系。一是在农村,全面建立村“两委”成员分片联系若干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联系若干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每人联系5—15户村民的三级联动机制。二是在城市,全面建立社区“两委”成员分片联系若干居民小组、居民小组长联系若干居民代表、居民代表每人联系5—15户居民的三级联动机制;居民小组户数较多的,可设若干名居民小组副组长,每个副组长联系5—15名居民代表,副组长一般从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居住在居民小组内的党员中产生。通过层层建立联系体系,确保户户有人联、户户情况清。

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一是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村(居)民代表原则上以推选其当选的选举单元为基础开展联户活动,村民代表按照5-15户(1个微网格)为单位就近联系,每月对重点联系户上门走访不少于1次,每季度对所联系户上门走访不少于1次;居民代表结合小区微网格化管理,联系15-50户,通过微信线上沟通、发放联系卡、入户走访、对接微网格员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联户活动。二是建立民情收集处置机制。结合“四方会诊、三级化解”工作机制,每周及时将收集到的问题矛盾和诉求建议反馈至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每周召开1次村级民情碰头会、每半月召开1次乡级民情例会、每月召开1次区级民情化解会逐级解决。三是建立议事协商机制。村(居)民议事协商议题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议题应于会议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村(居)民代表。10名以上代表共同提出的议题应于会议召开前5天提交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会议应当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对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和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开展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以“我是村(居)民代表,有事可找我”“我为群众办实事,做合格村(居)民代表”等系列主题活动,发动村(居)民代表主动亮身份、践行动,促使村(居)民代表当好“四员”,争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一是当好政策宣传员。带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带动广大群众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宣传上级政策、传达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社区)“两委”决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二是当好民情联络员。注重收集所联系户社情民意,将村(居)民关注的急难愁盼事项问题,及时反馈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处理。三是当好安全防护员。全面掌握联系户和区域基本情况,协助做好人、房、物等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对本地自然灾害隐患、安全生产隐患、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排查梳理,及时发现并上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情绪引导、矛盾化解等工作,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共同维护邻里和谐、基层稳定。四是当好文明示范员。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环境整治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抵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打牌赌博、涉诈涉毒、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营造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清风正气,做新时代文明村(居)民。

加强阵地建设。结合村(社区)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打造便民化服务阵地。一是建立村(居)民代表工作室。示范村(社区)根据自身场地条件,合理设置村(居)民代表活动室,便于村(居)民代表开展议事、接待等活动。二是发挥好场所服务功能。运用便民服务大厅“智慧党务政务”、政务服务智慧终端等平台,实行村(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联系代办制度,全面推行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让村(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办好事。三是加强小区阵地建设。结合小区居民需求,进一步拓展小区党群服务站功能,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和企业,为居民提供养老、托幼、健身、心理健康等专业服务。在小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由居民代表带头,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

开展代表培训。为增强村民代表带富致富本领,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代表培训工作。2023年4月7日至15日,县民政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在北斗溪镇坪溪村举办首期村民代表履职尽责培训班,共26名村民代表参加并结业。2023年4月20日至5月5日,县民政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在双井镇长潭村举办首期村民代表履职尽责培训班,共48名村民代表参加并结业。全县25个乡镇对其余410个村(社区)村(居)民代表均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村民代表们工作思路更清了、责任心更强了,履职能力更高了。村(居)民代表将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丰富村民代表联系服务村民的内容和形式,扎实履职不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完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村(居)民代表常态化管理制度,推动村(居)民代表队伍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一是建立代表准入制度。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积极推选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办事公道,热心服务群众,身体状况能胜任,常住在本地的村(居)民担任村(居)民代表。二是建立联户走访制度。村(居)代表对重点联系户每月上门走访不少于1次,对所联系户每季度上门走访不少于1次,通过与联系户建立微信群,发放联系卡,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情况和意愿、诉求,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利用屋场夜话、议事亭等平台载体,每季度召集1次“民情恳谈会”,重点围绕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矛盾隐患化解等开展民主议事,及时向上反映普遍性诉求和问题。三是建立积分管理制度。示范村(社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村(居)民代表积分管理办法,合理设置工作指标,并报乡镇备案。每月对村(居)民代表日常工作表现进行加减分,每季度进行1次公示,年底作为履职评议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履职评议制度。每年12月,由示范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对村(居)民代表集中开展1次履职评议,向推选其当选的村(居)民进行1次述职。对不胜任不称职、或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等难以正常履职的、或因违纪违法等不适宜继续担任村(居)民代表的,责令他们主动辞职或依法罢免。五是建立激励关怀制度。对表现优秀、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居)民代表,村(社区)可以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对年富力强、表现突出的村(居)民代表纳入村(社区)后备干部或党员干部培养,并优先作为“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对象。六是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村(居)民代表每届任期与村(社区)“两委”届期相同。村(居)民代表在届期内,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对不胜任不称职、或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等难以正常履职的、或因违纪违法等不适宜继续担任村(居)民代表的,应责令主动辞职或依法罢免。村(居)民代表出缺后,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补选,确保村(居)民代表数量充足,满足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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