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汉寿县委紧密结合实际,坚持“123”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
紧跟一条主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成立由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县委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委组织部部长直接抓,县委编办发挥机构改革组织实施“主力军”和“施工队”作用。去年以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编委会议、室务会组织专题学习机构改革精神10余次,认真对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5类19项机构改革内容,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等四个方面谋划汉寿县机构改革思路。同时积极对接、请示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确保政策理解不偏差,文件执行不走样。
优化两项设置。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根据乡镇(街道)地域、规模和发展水平,分类型统筹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结合实际设立便民服务、农业综合服务等机构。为17个乡镇、1个街道设置副科级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3个街道设置副科级事业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着力提升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劲头。优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流程设置。根据事业单位现状及法人登记现状进行全面分类排查,针对应撤未撤、应改未改等事业单位情况,建立清理工作台账。同时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开展三项调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紧抓实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开展乡镇、执法机构调研。由县委编办牵头成立机构改革专题调研组,分别就乡镇机构改革、执法领域改革等改革事项进行实地调研,重点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何调整规范;“七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局队合一”体制如何优化;“七大领域”之外行政执法队伍如何撤并整合;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如何设置,深入剖析、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开展涉改单位前期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机构改革涉及的乡村振兴、数据资源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梳理涉改部门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现状,整理“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历史沿革文件,做到机构底数清、历史沿革清、编制类型清、领导职数清,为科学制定方案夯实基础。开展议事协调机构调研。对党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成立、撤销、职能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等进行详细摸底,建立台账,做到议事协调机构历史脉络清晰,成立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