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株洲市芦淞区委编办聚焦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重点,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推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一是抓“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区委常委会、区委编委会、党委(党组)等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抓“重点多数”层层落实。开展业务培训、知识竞答各1次,印发《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汇编》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让干部既把牢了法规制度要求,又提升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本领。三是抓“创新载体”广泛覆盖。创新法规制度宣传新模式,打造“编”学“编”干小剧场,目前已在“学习强国”“芦淞发布”等各级平台投放短视频17期,实现了法规制度宣传的全覆盖,让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真正落实落地、入脑入心。
聚焦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效。一是“重”法治引领,强化刚性约束。坚持改革、管理、法治建设一体化推进,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区委编委、区委编办细则和议事规则,做到把制度规矩落实到工作程序上,落实到具体事情办理上。二是“强”提前预警,实现关口前移。建立编制预警制度,向编委领导、组织人事部门推送“红色预警单、橙色提醒单、绿色汇报单”,让领导随时掌握编制总体状况和使用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助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抓”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精准科学、简明凝练、便于操作的原则,以高质量建章立制构建体系、推动实施、保障善治,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聚焦监督检查,提升管理水平。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落脚点在于各项法规制度的实施,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督查新方式,探索“三张清单”构建“大整合式”督查机制。一方面树立了“大整合”理念,整合监督检查任务13个,节约督查力量13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了全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广大干部“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从根本上提高了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工作效能。另一方面建立信息共享、数据互通、问题反馈、督促整改“四位一体”的联合督查机制,实现监督检查倒逼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及时发现、查处有规不依、执规不严等问题,真正把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威力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