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凤凰县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以规范流程、源头储备、教育培养、严把责任四方面为抓手,采取多项举措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注重规范流程,把好党员发展“方向盘”。优化发展党员结构。坚持总量调控与优化结构相结合,注重在党的组织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加大重点领域政策、资源倾斜力度,真正把各条战线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按照年度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在认真分析研判各基层党组织各个领域党员队伍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单位实际,科学制定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明确发展党员分布和结构、合理调控发展党员名额,分类别、按结构,精准量化全县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规范执行发展党员流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操作指南》规定和要求,印制发展党员“流程图”,从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审批等5个阶段25个步骤逐一细化。严格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要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控制党员总量,保障发展质量。
注重源头储备,扩充党员发展“储备库”。拓宽资源储备。坚持“质量重于数量”原则,紧盯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基层治理等各项工作发展“好苗子”,及时吸纳经济社会“能人”、科技发展“能手”、富民强村“能将”,以党(工)委为单位分别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优化选拔机制。采取“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方式,注重从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中确定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定期的培训、考核和实践锻炼,确保选拔出真正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才。动态优化管理。为保持党员队伍的活力和先进性,通过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进行系统摸底、全面分析,分类建立入党申请人源头库、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进行动态管理、即时调整。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于那些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2024年共举办了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讨论交流、现场教学及结业考试等方式,共培训党员发展对象253名,其中35岁以下289名;农牧渔民183人,产业工人20人,新经济组织25人,新社会组织15人,新就业群体3人;大专以上学历207人。
注重教育培养,打造党员发展“加工厂”。强化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经常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红色党性教育,教育引导新发展党员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上真正入党”。组织新发展党员开展集中入党宣誓,为其发放佩戴党员徽章,引导他们铭记入党初心,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养。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集中学习等载体组织新发展党员开展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培训、交流发言、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他们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帮助他们全面了解掌握新时代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丰富教育形式,提升党性修养。通过集中授课、观看党员教育片、分组交流研讨、社会实践、结业考试等方式,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完善培养联系人培养工作机制,通过政治上引导、工作上指导、感情上联络、生活上关心的方式,实现日常教育常态化。目前,累积发放入党教材300余册,举办党支部书记和党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4期,观看党员教育片638部,对583名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业务知识培训。
注重严把责任,筑牢发展党员“防火墙”。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基层党(工)委书记、组织委员、支部书记的职责责任,建立支部书记直接抓、组织委员指导抓、党(工)委系统抓、县级组织部全面抓的工作机制。落实政审联审制度。将政治审查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做到步骤不少、程序不漏、环节不落,扎实开展发展对象部门联审,组织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9部门预审联审制度对各基层党(工)委上报的党员发展对象联审,有效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压实发展党员责任链条。把牢“责任关”,要厘清履职权限,坚持“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审查把关不严、培养考察失职,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防“近亲繁殖”“带病入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