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认真贯彻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旗帜鲜明亮出干部优劣标尺、上下准绳,坚持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为荷塘区“一区两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干部力量。
以事察人,多方位考察识别干部。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区分不同类别、层级和干部职位特点实行差异化考核,严格落实平时考核季度审核备案制度,推动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建立负面管理清单,年度考核时侧重了解“两头”干部并形成具体名单。2024年,134名工作成效明显的区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做好日常表现了解。依托任职考察、谈话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精准掌握一批政治素质好的干部以及工作表现欠佳的干部情况。用好干部监督成果。常态化收集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信访、安全生产等职能部门有关信息,把组织部门掌握的情况与这些信息贯通起来,全面辩证地评价干部。
建章立制,多路径打破“只上不下”。认定下的标准。对标《规定》列出的不适宜担任现职15种情形,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用好年度考核反向测评结果,从政治素质、德才表现、工作表现、作风情况等方面着力,综合研判“下”的具体情形。畅通下的渠道。根据考察、考核及日常掌握的情况,开展工作实绩核查,把发现的政治素质不强、工作履职不到位、干部群众意见大、作风不严不实的干部纳入“下”的名单范围。规范下的程序。按照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任免等程序,对领导能力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工作热情不高,不能有效履职尽责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2024年以来,对不宜担任现职的7名干部予以调整。
严管厚爱,多角度做好“后半篇文章”。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用制度管人、管事,出台《荷塘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打造“硬核”干部队伍的若干措施》,牢牢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职级干部管理。出台《荷塘区职级干部考勤管理办法》,加强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干部管理,做深做实设岗定责,明确工作分工,引导参与联建共治、农村综改、党建督导、驻(联)村等工作,推动职级干部“退有新位、退不离责、退而有为”。深化干部教育。结合组织要求、岗位业务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的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年举办各类主体班12期、非主体班4期,培训党员干部2600余人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