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走基层丨桃江县: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激活强村富民“红色引擎”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5-05-29 18:39

近年来,桃江县松木塘镇坚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探索创收路径,健全制度保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助推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多点开花”,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三级聚力”筑牢组织堡垒,激活党建引领“主引擎”

党委统筹把方向。坚持镇级统筹调度,制定《松木塘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计划》,细化工作责任,明确“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目标。建立班子成员联村包抓制度,联村领导深入15个村(社区)专题调研20余次,全面摸清各村发展现状,根据各村的区位条件与资源禀赋,深挖优势和潜力,突出区域特色,帮助出思路、选项目,制定《集体经济发展和债务化解年度计划》,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搭桥铺路”。

支部引领强堡垒。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工程”,通过“专题培训+外出研学+实践锻炼”多维培养模式,提升村“两委”带领村民增收致富的本领。去年以来,选派2名村党支部书记赴浙江学习乡村产业发展经验,1名书记参加全省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利用清华大学等高校教育资源聚焦“三农问题”组织村干部开展远教学习10余次。

党员示范聚合力。将夯实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农村党员教育深度融合,把党员凝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线上,设立“党员示范岗”30余个,依托“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开展助力集体经济项目的各类志愿活动10余次,切实增强党员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同时,组织党员、邻长通过入户走访、屋场会等加大对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宣传,吸引群众参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让群众成为项目发展的支持者与获利者,逐步构建党建全面引领、镇村干部协同发力、党员示范带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链融合”激活发展动能,打造多元增收“增长极”

盘活资源链,聚活用活“增收源”。开展“三资”清理专项行动,全面清查登记集体土地、山林、厂房等资产,通过公开招租、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低效资源。天子山村通过盘活长期闲置的山林资源与废弃校舍,建成50亩笋竹两用林基地、80亩油茶林基地及榨油加工厂,带动30余户脱贫户、一般农户增收,2024年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6万元。

做强产业链,织密织长“兴业路”。立足“生态立镇、产业兴镇”定位,推动“农业+旅游”“农业+加工”深度融合。松木塘村、南河冲村整合生态旅游资源,依托飞水岩瀑布、桃花湖、鹰嘴石等经典,推出“四季旅游”线路,配套建设民宿、农家乐,年均接待游客近10万人次;下干沙村升级黑木耳菌棒生产技术,推动标准化种植,2.7万个菌棒头茬共采摘湿黑木耳6000余斤,晒干后的干木耳达1000余斤,年产值超过7万元,有力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

延伸价值链,拓宽拓深“致富网”。充分发挥电商助农的积极作用,建成村级电商服务站10余个。天子山村商务中心通过线上宣传与线下展览相结合,全年为村民销售花生2800斤、红薯粉2万斤、酸枣片2500斤;下干沙村携手鸿兴技能培训学校对8名村民开展为期一周的电商主播培训,通过电商直播赋能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同时,深化“村企合作”,龙塘村与湖南诺泽生物公司达成合作,以“村委主导+企业+农户”的模式高标准建成“山苍子+栀子花”生态混种基地项目,企业负责技术指导和保底收购,农户流转土地并参与管护,建立起“保底收购+利润分红”机制,切实助力群众增收致富。

严控风险链,筑牢筑稳“根基链”。镇财政所定期组织开展“三资”清理专项行动,紧盯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摸排。去年以来,共清查问题315条,其中立行整改195条,限期整改120条,发现并整改问题合同42份、不规范工程项目32个,督促7个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规范健全村级财务制度,及时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把脉问诊”。

“三制协同”护航行稳致远,织密规范运行“安全网”

规范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把关作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村级重大项目决策、资金使用等事项全程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平稳规范运行。建立村级债务监测预警机制,按照理清家底、因章施策、分类处理、逐年发解的原则,全面落实“七个一批”化债举措,去年来全镇各村(社区)未出现新增债务问题,化债率达21.34%,力促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以制度保障促“实干实绩”,把村集体经济项目成效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推行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机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与村干部年度绩效奖励挂钩,对于当年度集体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的村(社区),可依规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净利润不超过20%、人均不超过8000元标准发放绩效奖金,切实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注重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各党组织在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坚持集体所有、村民共享的原则,合理确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比例,明确4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30%用于村民分红,30%作为产业发展基金,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村民。同时,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功能,对辖区范围内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存在返贫风险的村民提供帮扶救助,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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