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凤凰县始终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组织纪律、防范风险隐患的关键环节。组织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的前沿阵地,必须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敏感性,将其作为深化作风建设、提升监督效能的重要抓手,持续用力、精准发力,切实从严管理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化管理的重要性。严守政治纪律的必然要求。干部队伍因私出国(境)行为并非单纯的个人事务,必须置于党的纪律规矩约束之下。深化管理是引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确保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站稳政治立场。防范风险隐患的客观需要。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策反活动从未停止。严格管理是保护干部政治安全、防止被拉拢腐蚀、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的必要屏障。加强干部监督的关键切口。干部在国(境)外的言行举止,是其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廉洁自律状况的重要反映。严格规范管理,能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作风建设的有力举措。严格审批、规范流程、严肃纪律,本身就是反对特权思想、整治不正之风的过程,有助于培育干部严谨细致、遵规守纪的优良作风。
聚焦关键环节,推动管理监督全链条规范高效。确保“应备尽备”。动态更新“数据库”,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登记备案范围,对全县科级及相当层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涉及管理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全面、准确。并动态更新,对新提拔、新调入人员及时纳入备案范围。实行“一人一档”。 建立健全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及审批材料专门档案,专人专柜管理,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核查。严格执行集中保管,对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必须由组织部门集中统一保管,坚决杜绝个人私自持有,建立证照领取、使用、交还的闭环管理台账。严把“出口关卡”。明确审批权限与责任,清晰界定不同层级干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压实各级党组织审核把关责任。尤其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涉密人员的申请,实行更严格的审查。重点审查申请人政治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是否存在政治上的“两面人”倾向;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廉洁风险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审查是否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是否涉及未了结的民事或刑事诉讼等。对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必要性进行核实评估,特别是对频繁申请、目的地敏感等情况重点研判。消除“监督盲区”。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定期信息核查比对机制。重点核查登记备案人员是否持有未申报的证照、是否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是否按规定时限交回证照等情况。
强化制度保障与能力建设,确保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在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细化出台《凤凰县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备案范围、证照管理、审批程序、纪律要求、责任追究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全县组织人事干部、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政策规定、操作流程、纪律要求,提升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将因私出国(境)管理政策规定纳入干部日常教育、任职谈话、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严格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严肃纪律政策执行。清晰界定违规行为,如,隐瞒不报持有证照、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逾期不归、逾期不交回证照、在国(境)外发表不当言论或参与不当活动等。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管的强烈信号。落实“一案双查”。对因管理松懈、审核不严、监督不力导致问题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员的责任。组织部门必须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持续在“精准、规范、严格、高效”上下功夫,不断拧紧干部监督管理的“螺丝钉”,真正把这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纪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