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三大举措”舞活发展龙头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2-11-23 16:20

近年来,吉首市坚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党建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加强土地流转、创新劳务模式、开发现代农业、推进乡村旅游、成立城乡物业等方式,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逐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一、坚持高位谋划,层层推进

把抓集体经济列为书记工程。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吉首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把抓集体经济列为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吉首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吉首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按照州定任务目标明确各村2022年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建章立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多次组织召开滞后村推进会,不定期督导,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全程跟踪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强化政策解读。各乡镇党委聚焦10万元以下的村,一村一策精准制定突破方案,建立各村集体经济进度台账,每月进行集中调度,多次点对点调度,对发展滞后的村逐个提醒督导,加压推进。

二、坚持创新方法、强化举措

依托产业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吉首市建成湘西黄金茶产业基地15.5万亩,可采面积达10.2万亩。依托湘西黄金茶产业,马颈坳镇隘口村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模式,探索“红色股份”为集体经济增收赋能,村集体整合资金入股苗疆茶叶合作社进行分红。除了湘西黄金茶,全市还有白云贡米、椪柑、葡萄、金秋梨、西香瓜、菌菇等农业产业助推村集体经济增收。

发展乡村旅游,激发产业活力。己略乡将红坪村确定为己略乡乡村旅游示范点,所辖行政村均以闲置集体资金入股成为“合伙人”的形式,率先成立了全州第一家乡镇级平台公司,从事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投资,让红坪乡村游“成功出圈”。矮寨镇德夯村因地制宜,以矮寨·十八洞·德夯大峡谷5A级景区为依托,积极探索文旅、农旅发展模式,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业态。河溪镇张排村依托葡萄产业发展乡村旅游,通过举办葡萄节、亲子游园、户外实践、葡萄采摘、葡萄品鉴等乡村旅游项目,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

创新劳务模式,助推经济发展。推行“村集体经济+劳务公司”模式,承接单个投资额200万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承接项目的同时输出劳务,整合零散的、自发的、无序的村民,通过劳务公司高效对接、统一派遣、稳定就业,逐步形成了“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的新就业模式。矮寨镇矮寨社区为矮寨大桥提供保安、保洁等劳务服务,劳务收入超过26万元。河溪镇永固村为宁儿医院、湘西州肿瘤医院等企事业单位输出20余人次,劳务收入超过20万元。

盘活土地运营,用好闲置资源。马颈坳镇米坡村,通过构建“村党组织带头、村集体经济引领、村合作社合作、农民参与”的四方合作联动机制,按照“宜粮则粮,宜果则果,宜菜则菜”的原则精准施策,共同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据统计,通过土地资源整合运作,全市抛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9493.29亩,有效盘活村集体资产,让闲置土地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创设乡村物业,打造创新载体。双塘街道兴田村以集体经济合作社控股的物业公司,在提供本地就业岗位的同时,由村委会对垃圾清运进行统一管理,产生的收益运用到本村照明设施维护、村级医疗改善等民生事业,进一步提升农村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扩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大幅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激发村集体经济活力与创造力。

推动“村企联动”,共建结对发展。强化本地企业资本、技术等优势发挥,鼓励本地龙头企业与经济弱村联合发展,在马颈坳镇、河溪镇、丹青镇、河溪镇、乾州街道等地推动“党支部、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产合作运营、资源托管经营、签订采购合同等方式,将湘西黄金茶、白云贡米、椪柑、葡萄、西香瓜、金秋梨、菌菇等特色农产品的独特优势和价值发挥到增收实处,带动企业、产业、村集体、农户多方共赢。。

三、坚持保障到位、夯实发展基础

(一)强化人才支撑。重点从文明水平高的运营大户、外出强人、致富带头人中选配村干部,对不胜任不尽职的坚决调整撤换,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才能;通过举行培训班、专题讲座、外出考察等方式,加大干部队伍教育力度,不断拓宽视野,提高综合本领;发挥能人的带动作用,把事业心强、懂运营、会治理和无私奉献、不怕吃苦、清廉自律的人选拔进来;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找对路子的“新兵”书记杨乔建等一批带头书记。

(二)深化政策支持。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吉首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八项措施、组织保障,推动建立财政、金融、土地、社会“四位一体”的扶持政策,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允许村集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承建财政资金投入在200万元以下的单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取不低于5%的工程总造价作为村集体收入;支持各级财政投入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项目,村集体与项目方签订合作协议,每年提取村产业项目建设总资金不低于8%,可累计提取产业项目建设总资金的50%。重点扶持一批集体经济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全力支持一批村级班子力量较强、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实践经验的重点村;集中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示范村。

(三)加大考核激励。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情况纳入全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村振兴考核考评、驻村工作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作为绩效考核、评价干部政绩、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干部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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